中日航线14航商运费结盟

2009-7-18 4:11: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中日航线班轮持续零运费、负运费,终于引发业者达成运价自律联盟。本报今日获悉,为规范中日航线的经营行为,经营该条航线的内地14家班轮公司,于16日在上海达成共识并签署行动守则。14家公司一致承诺,以正常合理的运价提供运输服务,决不允许出现零运费和负运费现象,该行动守则将于今年8月1日起生效。 
行动守则中同时规定,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和国家交通运输部《2009年第20号公告》,14家班轮公司通过充分讨论和协商,一致许诺将按要求向交通运输部进行运价备案。 
根据记者获得的名单,这14家公司分别是:上海泛亚航运、中海集运、中外运集运、新海丰集运、上海锦江航运、上海海华轮船、大新华轮船(烟台)、新安通国际航运、中通国际海运、德翔航运、宁波远洋、威兰德集装箱、捷尼克船务(大连)、青岛海运诺扬航运。 
负运价无异慢性自杀 
在竞争激烈的中日近洋航在线,各家船公司为争夺越来越少的箱量,纷纷降低运价引客。这种慢性自杀式的畸形市场,最终葬送了整条航线利益相关方的利润空间──此前在运价最疯狂的时候,中日航线达到负400美元/标箱。即使近期以来价格有所回升,依然在每标箱负200美元,令业者一片哀嚎。 
如此这般恶性竞争所造就的负运价,早已触及航在线各家船公司成本极限,几乎家家亏损。即便这样,相对于上述14家较大船公司,一些小承运人更是抱住恶性竞争的稻草不放,持续报出惊人低价,进而抢到一定箱量。这种局面进而导致较大船企为保住市场份额而疲于应战,日复一日艰难死扛。 
在上述背景下,此番运价自律联盟的迅速达成,虽有国家主管部门的推动,各家船企自身急迫的经营压力相信才是最重要方面。 
委托沪航交所受理备案 
今年6月10日,交通运输部发布《2009年第20号公告》,要求实施国际集装箱班轮运价备案,并由6月15日起生效。该公告明确规定:班轮经营者禁止以『零运价』、『负运价』方式承揽货物。 
根据这份公告,持有交通运输部《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资格登记证》并经营集箱船运的经营者,皆为运价备案义务人,应报备中国港口至外国基本港的出口集装箱货物海运运价幅度,即对外报价的上限和下限。而对未按规定履行运价备案手续或未执行备案运价的,将遭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同时指定上海航交所为运价备案受理机构。 
但是沪上业内人士就此指出,部里的公告发出后,很多企业其实仍在观望,所谓运价备案形同虚设。另据内部人士透露,此番中日航线14家船商签署行动守则,背后就有交通运输部高层在积极促进。待到守则生效后,目前中日航线窝里斗式的畸形运价,有望呈现企稳局面,航线向好或可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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