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起 公路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下调

2009-6-5 14:40: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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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记者从厦门市物价局获悉,根据福建省物价局和福建省交通厅文件精神并报经省政府同意,6月15日起,全省公路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下调。 
  据介绍,自2009年6月15日起,福建省将适当降低我省公路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标准。其中,在全省非农村公路汽车旅客运输在现行基准票价和燃油附加标准的基础上,降低燃油附加标准,燃油附加标准由0.02元/人公里调整为0.01元/人公里,而现行汽车旅客运输基本运价率和各车型运价率不变。简单讲就是说,车票的总价由于燃油附加费下降而下降,但车票基准价格并没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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