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将建立邮政普遍服务基金

2009-6-5 13:24: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作者: 孟斯硕    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昨日表示,国家将邮政建立普遍服务基金,当经营普遍服务的邮政企业收入弥补不了成本时,新《邮政法》规定政府要对其进行补贴。
  马军胜是在昨日接受中国政府网关于新《邮政法》的访谈时作出上述表示的。历经10年修订,新《邮政法》于今年4月24日出台,并将于10月1日正式施行。
  据马军胜介绍,新《邮政法》规定,如果邮政企业提供普遍服务出现亏损,政府要进行补贴,且要对普遍服务邮件运输提供便利。
  据了解,邮政的普遍服务属于公共服务范围,农村网点占到三分之二,人员占40%,但是在农村邮政收入只有18%,收入不能弥补成本。
  在这种情况下,“保障和规范邮政普遍服务”成为新《邮政法》的核心内容。所以在新《邮政法》中,首先明确了“邮政普遍服务”的承担主体和业务范围,规定了国家保障支持邮政普遍服务的多项措施。
  新《邮政法》的立法过程中,“邮政专营条款”受到各方的关注和讨论。马军胜认为,新的《邮政法》提到的邮政专营,就是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由邮政企业进行专营。专营的事情,世界各国都是惯例。因为专营就是要保证普遍服务,保证国家信息安全。但是世界各国发展的趋势都是要逐步开放、稳步推进。
  “目前,《国务院关于邮政企业专营业务范围的规定》已经列入国务院2009年立法计划,国家邮政局正在会同有关部门抓紧起草,基本思路是既要保障邮政普遍服务、维护邮政通信和信息安全,又要考虑邮政业改革发展的趋势和当前市场竞争的现实,统筹兼顾,稳妥处理。”马军胜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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