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支持“泛珠”“大交通”建设

2009-6-13 12:47: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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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洽谈会主体活动于11日结束,泛珠各方签署了《“9+2”交通合作框架协议》《泛珠三角区域“9+2”旅游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深化泛珠三角主流媒体合作框架协议》。当日下午,大会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报会议成果,并宣布下届论坛暨洽谈会将于明年在福建举办。   
   将不定期举行联席会议   
   正在此间举行的第五届泛珠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上,交通合作成为各方共同关注的焦点领域。    
  根据交通合作框架协议,“9+2”各方将加强省际间交通建设的协调与衔接,加快省区间铁路、公路、水路通道建设,形成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同步发挥效益的发展格局。同时,各方承诺努力消除市场壁垒、打破地区封锁,统一市场准入条件、服务标准和工作规范,促进高效运输服务体系的形成。   
   此外,各方还将积极整合区域内交通信息网络资源,构建一套完整的交通信息平台,实现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安全监管的动态化、科学化管理。加强应急救助网络体系建设,及时反馈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共享应急运力、线路信息,相互支援,统一跨省应急保障运力调集程序和补偿标准,提高应急保障效率。    
  “9+2”各方此次签署的交通合作框架协议同时明确,合作各方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和专题工作小组制度。联席会议不定期举行,研究决定合作重大事宜,由协议各方轮流召集和主持。各省(区)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加强跟踪、落实和情况反馈,畅通各成员单位信息交流渠道,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每年联席会议确定的合作项目,各方共同成立专题工作小组,开展具体的专项合作工作。    
  需加强衔接以形成合力   
   交通运输部总工程师周海涛在南宁介绍,近年来泛珠三角区域出现了经济结构调整、各地产业转型以及区域产业转移加快等新的动向,迫切需要地区间、核心区与次核心区之间的交通运输能力、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同时区域交通运输市场一体化进程加快,客观上也要求进一步消除交通运输市场壁垒。    
  周海涛表示,“泛珠”各行政区域在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运输服务政策、标准、规范等领域需要加强衔接与合作,以形成合力。交通运输部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与各方共同努力,针对交通中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研究,进一步提升泛珠三角区域的交通综合实力。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进一步支持泛珠三角区域进行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大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积极推动中心城市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组建城市交通管理机构,以促进资源共享,实现战略、规划和政策制定的一致性和协调性。    
  其次,开展区域综合交通发展政策研究,特别是加紧研究若干运输需求大、通道资源紧张的综合运输通道,对通道过各种运输方式规划的线位走向、技术标准、建设时机等进行统筹协调;同时加强各种运输方式的衔接研究。推进疏港公路规划建设,物流园区集疏运体系规划建设以及铁路、航空与公路和城市交通的衔接研究。    
  此外,交通运输部还将以典型城市为试点,开展综合交通枢纽站场布局规划研究,按照“政府主导、统一规划、联合建设、共同使用”的原则,开展示范工程建设。推进跨行业、跨省市运输资源的整合,努力提供多样化、低成本、高效率的综合运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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