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高等级公路实施“计重收费”

2009-5-21 13:11: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我省将于今年6月份开始对高等级公路全面实施载货汽车计重收费。这一收费方式旨在利用“经济杠杆”遏制车辆超限运输,构建公平合理收费模式,保护公路设施,减少安全事故,保证运输市场的正常健康运行。 
  近日,记者围绕实施计重收费进行了专题调研。 
   我省交通建设和公路运输驶入快车道 
  在陇原大地45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公路交通横贯东西、纵穿南北,在甘肃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改革开放30年来,特别是1998年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甘肃交通部门顺应时代发展潮流,顺应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紧紧抓住历史机遇,走“建运并举、水陆并进、和谐发展”之路,先后实施了交通建设“会战东部”、道路运输“提速中部”的交通发展战略和“抓两头、带中间”的路网结构调整战略,交通建设和公路运输驶入了空前发展的快车道。 
  据统计,在此期间全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达到815亿元。尤其是“十五”期间交通基础设施累计完成投资437亿元,占同期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12.9%,年均增长19.29%,比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率高出4.69个百分点。交通建设投资规模连续五年突破100亿元,到2008年达到141亿元,今年将达到171亿元。高速公路的发展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 
  从1998年至今,先后建成了白兰、巉柳、柳树、永山、古永等18条高速公路。建成和在建高速公路25条,总里程达到2380公里,其中,纳入收费范围的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1316公里。国道主干线丹东至拉萨公路甘肃段全部实现了高速化,连霍国道主干线甘肃段建成和在建的高速公路里程占到总规划里程的95%。甘、青、宁三省区省会之间实现了高速公路连通,甘肃省河西地区从古浪到嘉峪关全线实现高速化,甘肃“坐中联六”的区位优势由此得到凸显和提升。省会兰州在实现6个出口公路全部高速化的同时,也实现与省内各市州的高等级公路连接。按照《甘肃省高速公路网规划》目标,到2030年,全省还将投入巨资建成高速公路4750公里。 
  截至目前,全省公路通车里程达到105638公里,已经建成通车的高等级公路1741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8条1316公里,一级公路1条81公里;二级汽车专用公路2条344公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的不断加大,有效拉动了全省GDP的增长,也成为了甘肃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之一。 
   超载超重车辆成为公路第一杀手 
  公路建设带来的经济社会效益日益明显,但同时超限超载对公路基础设施的破坏也与日俱增。 
  车辆的违法超载超限运输产生于20世纪50-60年代,泛滥于80年代中后期,已成为影响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严重社会问题。 
  车辆的超载超限是指在国家规定的车辆轴载和车型核定标准的基础上,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的即视为超载超限。近年来,超载超重车辆情形的蔓延,已经成为损坏公路的第一杀手,其后果是严重破坏公路路面及桥梁设施,造成国家规费的大量流失,不断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导致汽车工业的畸形发展。 
  超限超载运输严重破坏公路及设施,增加公路维护费用,造成公路使用寿命缩短,影响和减损了投资效益。据有关资料显示,车辆行驶公路造成的破坏,与车辆的轴载质量呈指数关系(该指数沥青路面为4-4.5,水泥路面为16)。超限超载运输因增加了轴载负荷,可能引起路面和桥涵的灾难性的破坏。据测算,载重超过荷载100%的车辆对沥青路面的损坏程度是正常装载车辆的295倍,对水泥路面的损坏程度是正常装载车辆的65500倍。 
  超载超限一方面造成已营运公路未到大中修期就要提前实施大中修,以及小修工作量的增加,大大增加公路的维护费用,公路陷入边修边坏、屡修屡坏的怪圈,大量公路建养资金付诸东流。据统计,我国高速公路里程目前只占公路总里程的1%-2%,但其负担的运输量却占公路总运输量的20%-25%。这也表明,大型载重车辆主要行驶于高速公路。大量超载超限车辆进入高(速)等级公路,造成公路损坏,并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对公路造成的损坏不断加剧。设计寿命十年到二十年的高速公路不到五年就要进行大修,个别路段甚至一年就出现严重车辙,极大缩短了公路的使用寿命。有数据显示,每年因超载车辆对公路、桥梁带来的损失,国家要额外支出300多亿元。我省高速公路虽起步较晚,但发展较快,在产生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时,车辆的超载超限对我省的高速公路也进行着掠夺性的破坏。例如,山临高速公路通车一年以后就出现严重车辙,兰海、白兰高速公路通车两年就出现车辙、坑槽。兰海高速公路青土岘桥梁出现移位,经过有关部门的权威分析,以上破坏均由大量行驶超载超限车辆所引起。在河西的古永、永山、山临、临清等高速公路上,笔者看到,由超载超限车辆碾压所形成的车辙十分严重,特别是部分上坡路段车辙达到7cm,给行车安全带来了严重影响,同时给公路路面造成了严重损坏。 
  自2006年以来,为了修复超载超限车辆破坏的高速公路,省交通厅不断增加高速公路养护资金的投入。3年来,已经累计投入2亿多元用于高速公路的大修,提前投入了计划10年左右才投入的高速公路的大修资金。 
  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在高速公路上是不能对车辆进行超载超限检查的。为了多拉快跑,超载超限车辆往往多集中在夜间行驶,逃避设在高速公路外的超限超载检查。在武威的青林超限检测站古浪峡检测点,记者就看到了这样的场景。一辆核定5吨、自重8吨的货车,拉运货物后达到30吨,超载17吨。而检测点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像这样的超载车还算好的,有些核定30吨左右的竟然能够装载120吨以上!在古永高速公路K2540+500处,记者现场遇到一起由于超载所引发交通事故的大货车。该车核定载重30吨,拉运铁矿石,估计装载重量达到120吨左右,准备从嘉峪关运到青海。由于严重超载,这辆车在行驶过程中后轮胎负荷过重,轮胎爆破着火,事故现场沥青路面被大火烧毁,所幸消防人员及时扑灭大火,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事故车辆驾驶员告诉记者,他们也不愿意这么超载,“超载对高速公路不好,对车不好,驾驶人员也辛苦”,但不超载就没钱可赚。他经常跑甘肃到青海,青海实施了计重收费,所以超载车辆很少,道路状况也好。但进入甘肃,用他的话说,两道深深的车辙成了甘肃高速公路的“特色”! 
  其实,像这样因超载超限引发的事故很多,在一些事故多发路段这种现象更为突出。而在冬季,许多大型载重车辆在慢上坡碾压形成车辙的同时,在坡顶浇水凉刹车后,积水结冰,经常导致其他车辆侧滑造成事故。同样的,许多大型超载车辆在经过较长慢下坡时由于长时间踩刹车,导致刹车失灵而发生各种事故。而失控车辆冲撞收费站收费设施,造成车毁人亡的也不乏其例。在甘肃省高等级公路运营管理中心的监控总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监控设施为记者调出了一些失控车辆冲毁收费票亭造成人员伤亡、设施损毁的事故监控录像,情景让人心有余悸。 
  记者从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了解到,从2008年1月到今年4月份,全省高等级公路共发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503起,造成385人死亡,616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038万元。其中因超限运输引发的一般道路交通事故202起,造成150人死亡,222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490余万元,占事故起数总数的40%以上。 
  另一方面,如果在新路设计建设时,通过增加厚度或采用昂贵的新型材料的方式延长公路使用寿命,则又使公路造价大幅提高。运输业户因超限超载所获得的经济效益远远无法弥补国家对因超载超限运输导致公路改造和养护费用上升所付出的代价。而且是一边建,一边修,一边遭到严重破坏,形成恶性循环。这样再好的设计、再好的质量,也无法解决超限超载运输对公路的损坏。 
  除此之外,超限超载运输还扰乱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严重危及交通安全,影响运力结构升级,影响公路交通环境。 
   传统治超手段无法根除车辆违法运营 
  超载超限所带来的损坏公路、引发交通事故、扰乱经济秩序、污染公路环境、逃缴国家规费、损害自身利益等诸多危害已是不争的事实。 
  近年来,各省、市都相继按照国家和交通部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市交通运输发展的实际,开展了大规模的联合治理超载超限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我省也于2004年在全省开展了联合治超行动。通过4年的治理,对规范公路运输行为、保护公路设施、维护道路运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有效的作用,全省道路好路率得到提高,因车辆超载超限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也有所下降,这项工作已成为全省交通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 
  但从长远来看,治超工作仅仅作为一种行政手段从根本上不能解决车辆的违法运营。由于受经济利益的驱动,一些车主通过分载、合载、绕行、闯卡等手段逃避执法检查,擅自进入收费公路,致使一些超大超重车辆仍在公路上行驶,因超限超重行驶的车辆对公路的危害还在继续。所以,治超工作仅靠一个部门、一种手段来解决问题很难奏效。实践表明,必须利用经济杠杆的作用,不断完善治超手段,从根本上规范道路运输行为。因此,通过把经济杠杆作用和治理超载超限办法结合起来,才能使超载超限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和减少,从而达到治超的目的。 
  2005年,交通部印发了《关于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交公发[2005]492号),对实行计重收费作了具体要求。江苏、河南在率先实行计重收费后,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全国大部分省市也相继推行实施了计重收费。我省周边的陕西、宁夏、青海等地也相继实施了计重收费。 
  计重收费,就是改变按车型分类来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做法,而以实地测量车货总重量为依据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新的收费办法。实施计重收费后,车辆通行费的计量方式和计量单位都将发生变化。这种收费方式建立在公平、合理、科学的原则上,是通过经济手段增加违法车辆超限超载的成本、减轻合法运输业户运输压力的有效途径。 
   实施计重收费实现有序安全运输 
  “计重收费”将利用经济杠杆的作用实现公路的有序安全运输。 
  实施计重收费能够有效控制超载超限,从而达到对公路、桥梁的保护,发挥其最大的投资效益,保证国家的税收。2003年3月,江苏省率先实施计重收费。以104国道上的宜兴宁杭公路大港收费站为例,根据2002年8月大港收费站的调查数据,实施计重收费前通过该站的货车中,超限车辆占36.48%,绝对数每天约为2400辆,其中恶意超限运输车辆———轴超限100%以上的车辆,每天170辆,占通过货车总量的2.46%。实施计重收费后经过大港收费站的恶意超限车辆大幅下降。据统计,3至8月份,恶意超限车辆平均每月仅200辆左右。 
  由于公路交通运输具有很强的社会公益性和市场规律性,为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和市场公平原则,政府在遵循价值规律和适应市场供需的前提下,有必要利用价格政策对违法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运输进行必要的调控,达到在维护合法装载运输利益的同时,防止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运输对公路货运价格的不正当竞争,引导运输市场朝着健康有序方向发展。 
  超限超载运输的盛行,已在较长时间里扭曲了我国货车结构调整的趋势,“大吨小标”畸形车辆禁而不绝,客观上制约了集装箱运输车辆和专运车辆的发展。运用经济杠杆对国家鼓励发展的推荐车型和多轴大型车辆给予适当的通行费优惠,用政策引导货运车辆发展,优化货运车辆结构,对我国汽车工业与现代物流业的发展会起到很大的作用。 
  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运输的特征是一方面对车辆进行非法改装,另一方面是过度装载,其车辆制动系统的配置与载体质量不相匹配,经常导致由于严重超载、刹车失灵等原因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交通堵塞,造成恶劣影响和不稳定因素。实施计重收费后,这种状况将得到根本改变,运输安全性将得到很大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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