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委会无税终止对我冷轧不锈钢板反倾销调查

2009-4-25 10:15: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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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提示:自2007年9月以来,欧盟对我国钢铁类产品频频举起反倾销大棒,共对中国钢铁产品和制品发起七起反倾销调查,产品涉及铁和非合金钢管、碳钢紧固件、热浸镀锌板、冷轧不锈钢板、预应力钢绞线、盘条和无缝钢管,影响中国产业范围十分广泛。日前欧委会无税终止对我冷轧不锈钢板反倾销调查,相关企业终于得舒一口气,但在经济低谷期,此类案件或将连续不绝,如何应对,值得玩味。
  4月20日,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网站上发布了这样一条消息:欧委会4月16日发布公告,称应起诉方欧钢联的申请,经审查,决定终止对冷轧不锈钢板的反倾销调查,无措施结案。去年2月1日欧委会对来自中国、韩国和台湾地区的不锈钢板发起反倾销调查,涉及我出口金额约6.8亿美元。
  我方抗辩传来捷报令业界人士为之振奋,的确,在当前全球性贸易保护势力抬头背景下,“无税终止”来之不易。
  欧企:
  善玩贸易救济的高手近日,在朝阳区的阳光广场大厦29层,记者见到了参与此案全过程的环中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雪华、律师助理赵雪以及我应诉企业代表———山西太钢不锈股份有限公司政策法规研究室主任郝培钢。
  说起此案抗辩应诉过程,王雪华以“这里面有太多精彩的故事,太多精彩的情节”开头,言语间颇有意气风发、兴奋自豪的意味。他表示,我方获得“无税终止”的结果得益于近年来国内逐渐形成的“政府、企业、商协会、中介机构”
  四体联动的机制。“这四个环节缺一不可,没有哪一个,都不会取得成功。”郝培钢补充说。但他同时指出,“无税终止”也在意料之中,因为对于善于把玩贸易救济措施的欧洲企业来说,“无税终止”是其败诉前最好的选择。
  “这个案子其实是个阴谋。”郝培钢告诉记者,中国钢铁协会及相关企业在应诉过程中,通过调查研究发现以欧钢联名义提起的这起对包括中国在内的东亚相关国家和地区进行的不锈钢冷轧板反倾销案件,实质上是由蒂森克虏伯公司恶意操纵和策划的,滥用反倾销措施,以实现其垄断不锈钢市场、进而获取超额利润为目的,排挤竞争对手、打压欧盟独立经营商、破坏国际贸易正常秩序,进而破坏全球不锈钢产业的健康发展的阴谋。
  “更为滑稽的是,蒂森克虏伯公司在此案中既是原告也是被告,这在整个法律界从未发生过。”王雪华表示。从王雪华所说的矛盾中,我们也可以感受到该企业的别有用心。蒂森克虏伯是本案的主要申请人,通常人们称其为“原告”。而在人们通常称作“被告”的欧盟进口商和中国出口商中,蒂森克虏伯是欧盟进口中国不锈钢冷轧薄板数量最大的进口商(其从中国进口量一度超过其他所有进口商从中国进口量的总和);同时在2006年7月~2007年7月期间以及2008年,向欧洲出口不锈钢冷轧板数量最多的中国企业又是蒂森克虏伯投资并控股的上海克虏伯不锈钢有限公司,以及蒂森克虏伯投资的中国(广州)国际贸易公司,约占该期间中国向欧洲出口总数量的50%。
  郝培钢揭露说,由于2006年6月,蒂森克虏伯德国公司的一家年产能20多万吨的不锈钢冷轧工厂发生火灾,停产一年多,导致欧盟出现紧急的、严重的供不应求。在欧盟市场出现严重供不应求时,欧盟不锈钢下游客户为满足正常需求,增加从中国不锈钢冷轧板的进口数量,在该火灾工厂开始恢复生产后,其为保护本地产能恢复开始寻求贸易救济方式打击竞争对手。
  “我方在抗辩各个环节抓住其实质,针锋相对,主动出击,到了在第二轮听证会时,对方基本已无理可证,无话可说,”郝培钢说道,“在此时,继续下去对方只会败诉,一旦败诉,按照法律规定,对方在两年内不得再起诉,这时就突显了欧企是个善玩贸易救济的高手,他们选择放弃是为了能在以后随时再提起上诉。”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我企业从之前得知欧委会可能对我冷轧不锈钢板发起反倾销调查,到抗辩应诉历时两年多时间。这期间外国进口商心存疑虑而不敢大量订货,担心一旦初裁确定倾销,提货时还要向海关预交一笔相当于倾销幅度的保证金,如果最终裁决成立,就要缴纳高额的反倾销税。外国进口商为避免经营风险,要么减少进口,要么干脆转移贸易伙伴。同时这个反倾销调查引起其他国家的连锁反应,印度、俄罗斯紧随其后,虽然欧委会对我反倾销没有成立,但对方旨在搅乱我出口市场的阴谋似已得逞。
  中方:
  敏感时期如何应对贸易摩擦
  记者见到郝培钢时,他并不轻松,因为他此次北京之行不仅仅是接受采访,而是为了印度、俄罗斯方面对我冷轧不锈钢板的反倾销与律师做新一轮的抗辩准备。
  “业界人士形成共识,在经济低谷期,全球的贸易救济的案子会很多,中国企业自然无法独善其身,”王雪华表示,“对此我们也在反思,如何能尽量避免,或者更好地应对贸易救济案件。”
  在王雪华看来,反倾销等贸易救济措施多年来已和国外企业的生产、销售等策略紧密地结合起来,是企业为达到某种商业目的的一种手段。而应对贸易救济案件不仅仅是企业、律师的工作,行业协会、有关政府机关的帮助不可或缺。
  “以此案为例,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从得知案件后就给相关企业、协会提供了一系列专业的抗辩建议,并在与欧委会交涉过程中适当向对方施压,促使对方在裁决时公平公正。中国钢铁协会,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等给我们提供了大量的行业信息,包括国内外该行业的商情资讯,为我们寻找突破口、切入点提供了大量帮助。”王雪华说道。
  同时,他指出,企业一定要练好内功。企业管理、财务制度、营销策略要规范,要符合相关国际准则,应诉人事安排要有连续性。此案的胜利更在于涉及本案的太钢、宝钢等企业在日常就有一套完善的应对贸易摩擦的机制。“太钢有专门的部门、队伍从事贸易摩擦应对工作,一经立案,便迅速作出反映,给律所提供大量有价值的商业数据、分析。如果不是平日里注意积累,在有严格时间限制的情况下,现抓现拿是来不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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