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加大现代物流业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

2009-3-24 22:13: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为加快推进我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进一步增强我市综合经济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我市制定了一系列保障措施,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为现代物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是加大对现代物流项目建设的扶持力度。经市物流主管部门认定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物流重点建设项目、物流园区公共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和规划编制项目、物流品牌企业奖励、工商企业物流业务剥离外包试点等,从全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给予补助或贷款贴息。
  二是吸引物流企业来我市发展。在我市新注册的和经市物流主管部门认定建设标准A级以上的物流企业,自开业年度起,由同级财政主管部门对其新增上缴税收形成的地方收入部分,前三年每年给予100%补助,第四年至第六年每年给予50%补助。
  三是鼓励工商企业物流业务剥离经营。我市大中型工商企业物流业务剥离经营后新增的地方税收,由同级财政主管部门从中提取30%用于补助该企业。上述企业因物流业务剥离经营后导致企业总体税负增加,且给予30%补助后仍不能弥补的部分,由同级财政主管部门从该企业因物流业务剥离经营后新增的地方税收部分予以补助。
  四是支持航运企业发展壮大。我市现有的航运企业新增运力部分及新注册的航运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航运企业紧缺高级人才的奖励政策,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青岛市航运企业发展若干优惠措施的通知》(青政办发〔2008〕45号)办理。
  五是鼓励物流企业争创服务品牌。对物流企业创建的省级以上服务名牌和著名商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意见》(青发〔2008〕4号)一次性奖励物流企业20万元。
  六是合理确定物流企业营业税计税营业额。试点物流企业将承揽的运输或仓储业务分包给其他单位并统一收取价款的,以该企业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付给其他单位的运费或仓储费后的余额,为营业税的计税营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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