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通道车辆不全免费了

2009-2-7 16:58: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绿色通道车辆通行辽宁省高速公路时,不全免费了。 
  2月6日,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表示,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政策,2月2日起对行驶在高速公路上的绿色通道车辆收费政策进行调整,除国家级绿色通道网络内的高速公路外,绿色通道车辆通行辽宁省内的其他高速公路时,将需交纳优惠的通行费用。
  调整后的政策规定,在辽宁省国家级绿色通道网络内,对整车并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的车辆,按有关文件规定免收车辆通行费。
  辽宁省国家级绿色通道网络内的收费站主要包括沈山高速公路(另外含锦朝线的锦州西、锦阜线的双羊、盘海营线的盘锦、本辽辽线的辽中南收费站)、沈阳北环(含北李官、红旗台、三台子南、三台子北、朱尔屯、王家沟收费站,含沈通线的老边收费站)和沈四高速公路沿线各收费站。
  对出、入口为国家级“绿色通道”路线收费站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对通过铁朝、锦阜高速公路往返毛家店和沈山高速公路各收费站的绿色通道车辆,也免收车辆通行费。
  “绿色通道”车辆,在辽宁省的其他高速公路行驶时,按车型收费方式降低一个车型(一型车不再降型)收取车辆通行费。
  超过合法运输界定标准的车辆在全省高速公路范围内,按照有关规定的绿色通道车辆收费标准给予适当优惠。
  对在国家级“绿色通道”网络内收费站入口,在其他线路收费站出口的“绿色通道”车辆,无论是否从分界站下路,均免收其行驶国家级“绿色通道”路段的车辆通行费,剩余路段按车型收费方式降低一个车型收取通行费。如,从沈山高速公路去往锦朝高速公路的车辆,锦州西收费站为分界收费站。该站以前路段免收车辆通行费,以后路段按车型降型收费。
  对在其他线路收费站入口,在国家级“绿色通道”网络内收费站出口的“绿色通道”车辆,采取分段收费方式收取车辆通行费。即:在分界收费站出口时,按车型收费方式降低一个车型收费;再从分界收费站驶入,并走行国家级“绿色通道”的,免收通行费。对未从分界站下路的车辆,则按车型收费方式降低一个车型收取全程车辆通行费。
  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符合“绿色通道”免费政策的车辆,在出口站应主动向收费员申报,对未及时、主动申报的车辆按普通车辆处理。对伪冒“绿色通道”车辆逃缴通行费的,将按路网中距离本站单向最远距离的3倍收取通行费,并将其列入“黑名单”,该车今后不再享受任何优惠政策。
  举报电话为96199,举报信箱:lngssf@sina.com。
  新闻延伸
  鲜活农产品范围缩小
  记者注意到,“绿色通道”车辆调整后的收费政策对鲜活农产品进行详细的说明。鲜活农产品是指新鲜的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而此前的冷冻和冰鲜保存的肉类和水产品及土豆、地瓜、生姜、芋头、山药等薯芋类产品不再算作鲜活农产品。
  据介绍,不属于“绿色通道”政策范围的易混淆的产品种类有:薯芋类产品(如土豆、生姜、芋头、山药等)、非新鲜食用菌(如干木耳、干香菇等)、坚果类产品(如核桃、山核桃、栗子、银杏、香榧等)、观赏鱼类、非畜禽类产品(如蝎子、蜜蜂、蚕、青蛙等)、粮食类(如大米、大麦、小麦、小米、玉米、花生、黄豆、红豆、甘蔗等)、非肉类产品(如动物内脏)、调味类产品(如花椒、大料等)、冷冻产品(包括各类冷冻、冷藏、冰鲜、冰冻产品)。
点评此文章 / 写评论得积分!+ 我要点评
  • 暂无评论 + 登录后点评
  • Copyright © 2006-2020 56885.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访问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