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企业重整案回顾

2009-2-26 23:56: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广东首例破产企业重整
    2008年3月6日下午3时,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裁定批准广东风华高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该重整计划避免9000职工下岗。
    ●江苏首例破产企业重整案
    2008年12月19日,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法院依法裁定批准对雅新电子(苏州)公司和雅新线路板(苏州)公司重整计划,宣告其重生。自从2008年4月底雅新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企业生产经营已全面恢复,“复活”后的雅新更是订单不断。
    ●中粮重整五谷道场方案获批
    2009年2月15日上午,北京市房山区法院作出裁定,北京五谷道场食品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方案获批,中粮集团作为重组投资方以1.09亿元入主五谷道场。由此,中粮通过入主五谷道场进入方便面领域。
    ●云南首例民营企业破产重整案
    2008年3月初,昆明聚仁兴橡胶有限责任公司向昆明中院提交了 《破产重整申请》。经过重整以后,使濒临破产解散的企业获得了再生,员工安定了,而数倍于企业自有资产的债权,也有了实现的希望,实现了“三赢”效果。
    ●吉林兰宝科技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2007年12月21日,长春中院裁定批准兰宝科技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终止兰宝公司重整程序,从而给兰宝公司破产案的审理划出一个圆满的句号。该公司的成功重整,为企业减轻债务近14亿元,安置职工近5000人,使企业避免了退市的危机,保护了2.4万股东和中小股民的利益,也保障了吉林省支柱企业一汽集团的生产经营活动。
    ●首例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
    2007年11月20日,杭州中院裁定批准浙江海纳债权人会议通过的重整计划。破产重整不仅为公司股东挽回了损失,而且为其创造了新的投资价值;破产重整提高了债务的清偿率,有效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破产重整切实保护了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天津市首例破产重整案
    2008年天津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适用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裁定批准了湖南麦穗味精有限责任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从而使该公司免于因破产清算而退出市场,获得重生。 (丁祥云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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