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可异地罚缴

2009-2-23 10:58: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浙江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从今年5月1日起,浙江省将全面实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异地罚缴制度。 

    所谓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异地罚缴制度,是指在浙江省注册的车辆在省内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都可以在行为发生地或车辆注册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该项便民举措的推出,将大大减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为接受处罚而东奔西跑带来的不便和困难,既节省了财力,又节省了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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