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再启征程

2009-1-22 12:22: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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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发改委公布了《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下称“《纲要》”),为该地区发展和与港澳合作的未来路向描画了主要方向,对大珠三角区域的经济政策有着重要的指引意义。广东省社科院院长梁桂全认为,《纲要》的最大意义在于打破了过去让珠三角作为一个行政区单独发展的局面,转为整体发展。《纲要》所带来的重大影响,可能将是广东的第二次起飞。因为《纲要》堪称是三十年前改革开放实施“特殊政策”后,广东再次被中央赋予了改革“先行先试”的优先权,所以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将“探索科学发展模式试验区,深化改革先行区”誉为广东新时期的“尚方宝剑”。

  梁桂全的观点是,《纲要》对于珠三角地区和广东发展的影响将是30年甚至更长的时间。一方面,表明了珠三角地区在全国改革发展的总体格局中占有特殊地位,既不是珠三角自身的问题,也不仅仅是广东的问题,而是全国总体战略格局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表明了珠三角地区的改革发展不仅是一个区域战略概念,而是上升到了国家战略的概念。

  广东继续担任改革先锋

  国家发改委指《纲要》有五大意义,包括提高珠三角发展后劲、全国的对外开放水平、向邻近地区辐射、落实“一国两制”和深化改革开放等。循此思路,珠三角的发展战略便定位于五点:作为探索科学发展模式试验区,深化改革先行区,扩大开放重要门户,世界先进制造业及现代服务业基地,和全国重要经济中心。从近三十年的历史及目前的情况看,珠三角在香港引领及协助下,正扮演着这些角色,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初期,珠三角的先行者及对外窗户作用尤为突出,对推动全国改革与发展作出了关键性贡献。今后继续扮演上述角色,不单顺理成章,也是两地发展所必须的:如不继续向前,在全国各地力争上游的压力下,将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纲要》要求珠三角以广州、深圳为中心,以珠江口东岸、西岸为重点,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区域经济一体化,带动环珠江三角洲地区加快发展,形成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地区优势充分发挥的协调发展新格局。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说:“这次规划纲要赋予广东一个权力,让它在推进CEPA上再先行一步,进一步给广东放权。”

  对于珠三角地区内未来的产业分工,粤港专家大多认为应该遵循以下定位:珠江东岸重点发展高新科技产业和服务业;珠江中部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东西两翼(主要是珠海和惠州)发展重化工业等。实现区域内研发、制造和市场环节的合理分工与协作。

  珠三角地区GDP总量1998年超过新加坡,2003年超过香港,2007年超过台湾,三十年前邓小平讲让珠三角率先赶超亚洲“四小龙”的任务完成大半。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仍在扩散蔓延,对实体经济冲击还在加深。珠三角作为外向度相当高的一个经济中心区域,已存在的基本矛盾开始显露出来,进一步的发展面临严峻挑战,同时也孕育着巨大机遇。

  目前,粤港澳经济合起来,在亚洲亦仅次日韩印度居第四位。但更重要的不是规模上的超越,而是经济质素及发展水平上的追赶。在新一轮发展中,广东经济扩张必须要更紧密地与追赶先进水平结合,而非简单的增量。30年来,作为改革开放先行者,广东尤其是珠三角占了发展先机,造就了世界中低端加工出口基地的辉煌。《纲要》要求广东继续肩负开拓重任,既保证了历史的延续性,但又提出新目标,希望能在更高的层次上再造辉煌。而且中央不单是由制定远景发展规划作指引,还在关键项目上直接参与及推动,如去年便投入50亿元参建港珠澳大桥,使之能尽早开工;日前又宣布要启动横琴开发,以助澳门走向多元化发展。由此可见,中央不单是十分重视广东的进一步发展,而且很有紧迫感。

  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肖金成认为,广东经济外向依存度达150%,其实体经济遭受金融危机冲击最为明显。而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体的冲击也包括港澳。《纲要》出台的一个重要背景就是通过给大珠三角地区注入改革发展新动力,促使这个经济增长极快速复苏,最终拉动中国经济回暖。

  《纲要》内容丰富,从多方面指出珠三角的发展方向,不过未特别突出珠三角的特点和其相对优势劣势,以及如何与港澳及内地其他地区(如长三角等)实行错位发展。例如,要发展高科技及先进制造等产业,在途径及取向上应含有什么珠三角的特色?由于在科技自主创新实力及人才配备上,珠三角稍逊长三角,发展时应如何避重就轻?要发展核电设备,缺乏军工背景的广东又应如何另辟蹊径?这些都是在落实《纲要》中要切实解决的问题。

  香港要跟上珠三角的脚步

  《纲要》对港澳特区也将有重要影响。首先是珠三角改革发展步伐将加快,由此会带来新的周边环境;第二是中央更着重强化粤港澳合作,令粤港经济互动进一步加强。这些变化必将带来新的挑战与机遇,如何应对,乃港澳企业界的又一重大考验。

  《纲要》中已有不少相关项目正在进行或筹划中,但仍有很多扩展合作的新领域值得开拓,且应及早行动。尤须注意的是香港必须加快发展步伐。从“守”的角度看,若珠三角加快发展而香港滞后,则香港必将面临与日俱增的竞争压力且优势渐失,长此以往将被边缘化。如国家五年计划一样,《纲要》也提出了巩固香港各种中心地位的方针,但最终这只能由市场决定,关键是香港必须努力维护地位,不能靠别人施与。从“攻”的角度看,香港必须配合珠三角发展而不断开拓新产业新业务,才可望满足珠三角在发展中衍生出来的新需求,只有如此才可真正把握到新机遇。

  现代服务业挑大梁

  粤港澳合作发迹于经贸,未来也无法离开这个核心内容,《纲要》提出加强产业合作是推进粤港澳更紧密合作的四大重要内容之一,而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合作是其中的关键,此举表明粤港澳已经形成的“前店后厂”发展模式将由制造业向服务业转变。

  一直以来,随着粤港经贸合作深入发展,制造业“前店后厂”模式备受争议,同时,加强三地服务业合作呼声强烈,《纲要》明确粤港澳产业合作方向,将全力支持在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港澳加工贸易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向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实现转型升级。粤港澳服务业合作更成优先选择,《纲要》确定珠江三角洲地区与港澳地区在现代服务业领域将实现深度合作,重点发展金融业、会展业、物流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商务服务业、外包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总部经济和旅游业,全面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

  《纲要》支持粤港澳合作发展服务业时,将坚持上下游错位的合作模式。首先,支持港澳地区银行人民币业务稳健发展,开展对港澳地区贸易项下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试点;此外,支持广州市、深圳市建设区域金融中心,构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和多样化、比较完善的金融综合服务体系。

  粤港服务业的合作内容,还包括三地在国际物流产业、会展产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发展,并加大开展银行、证券、保险、评估、会计、法律、教育、医疗等领域从业资格互认工作力度,为服务业的发展创造条件。

  另外,《纲要》更支持珠江三角洲地区企业到香港上市融资、支持科技创新合作,建立港深、港穗、珠澳创新合作机制。

  《纲要》更规划建设广州南沙新区、深圳前后海地区、深港边界区、珠海横琴新区、珠澳跨境合作区等合作区域,作为加强与港澳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方面合作的载体。鼓励粤港澳三地优势互补,联手参与国际竞争。

  对于备受金融海啸煎熬的珠三角港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转型发展问题,《纲要》提出将支持劳动密集企业顺利过渡,并协助港资企业拓展内地市场,以增加应对外部环境急剧变化的能力。

  随着粤港关键领域重点突破项目连续4年的推进,穗港间的科技合作亦在不断加深,珠三角从中部到东部沿广州、东莞、深圳、香港一线逐步出现一条以信息等高新技术产业为主体的“科技走廊”,日益形成集高新技术研究和开发以及配套服务于一体的发展带。专家认为,珠三角目前已经具备了发展新型产业的基础,而新型产业的发展可以转变珠三角产业的低级形态,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加快传统制造业的升级。而在这个发展过程中,“港深创新圈”的重要作用必须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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