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法等一批新法今起正式实施

2009-10-6 0:29: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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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全民健身条例》等新法正式实施。这将给经济社会和百姓生活带来深刻影响。   修订后的邮政法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邮政法在规范我国快递行业健康发展的同时,对不具备相关条件的快递企业作出了过渡性规定。逾期达不到规定条件的,不得继续经营快递业务。新邮政法还规定,无论是新修建的商业楼,还是使用多年的小区住宅楼,以及开发区、旧房改造区,10月1日后都必须安装邮箱。此外,邮政普遍服务标准也将于10月1日与新邮政法同步施行。
  10月1日起,新保险法将正式实施。与现行保险法相比,新保险法的一大变化就是在规则完善和制度设计上更加注重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利益的保护。现行保险法是在1995年制定的,今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其进行了修订。这次共修改了现行保险法中的33个条文,另外增加了6个条文,使保险法从原来的152条增加到158条。比如投保容易理赔难、保险合同看不懂、保险标转让纠纷等问题,新保险法对这些都作出了妥善的修改,使得各方的权益都能得到保护。
  《全民健身条例》将自10月1日起实施。条例对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体育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年龄、性别和体质状况,组织实施体育课教学,开展广播体操、眼保健操等体育活动,指导学生的体育锻炼,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应当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1小时的体育活动,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全校性的运动会;有条件的,还可以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远足、野营、体育夏(冬)令营等活动。
  司法部日前发出公告,自10月1日起启用新版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于2009年12月31日前将此前颁发的原律师、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下称“原执业证书”)全部换发为新版执业证书。自2009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持证人依法取得的原执业证书或者新版执业证书均为获准执业的有效证件。自2010年1月1日起,原执业证书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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