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治理违规物流将出新规 将统一制定托运合同
2009-10-28 18:53: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连日来,新晚报刊发《神州物流陷“投诉门”》系列报道,引起社会多方关注和工商、交通、公安等部门高度重视。近日,有关部门组成专项调查小组,开展集中整治物流行业的专项行动。据了解,哈尔滨市明年将出台新法规,届时治理“违规物流”将有法可依。
据了解,哈尔滨市共有物流市场(也称场站,包括神州物流)14家、业户500余户,由于国家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经营业户的注册资金,导致整个物流行业入行门槛过低,个别业户租个房子就能办理物流业务,低价揽到货后又转给其他业户,从中拼缝;由于物流行业没有统一合同文本和统一收费标准,致使出现货物丢失或损坏时,业户自拟赔偿规定,强迫消费者签订不平等的格式合同;也有个别“黑物流公司”中途调包、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从中获取暴利;一些物流公司在拿到钱和货物后立即“蒸发”。非法物流公司的恶劣行径,不仅破坏了正常的行业规则,还给社会带来了诸多不安定因素。
昨天,道外区工商局局长郑秋立召开紧急工作会议,研究决定由道外区工商局、陶瓷工商所、神州物流市场办立即组成清查小组,针对目前物流行业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治理:第一,严把物流行业准入机制,即必须获得交通局审批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和市场租赁协议,经工商部门审核后方可颁发经营许可;第二,对“问题物流公司”责令其限期整改,将非法所得的钱财及时返还给消费者,否则将勒令其停止营业;第三,针对目前物流行业自定霸王条款,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工商部门将统一制定并印刷“货物托运合同”,规范物流运输协议,避免产生纠纷,切实保障消费者利益;第四,工商部门将与公安机关联动,共同打击恶意拖欠消费者货款、携卷货款走人等不法行为。
记者从市交通局运输管理处货管科了解到,目前哈尔滨市对物流行业的审批和管理还在依照1999年颁发实施的《哈尔滨市城市道路货物运输服务管理办法》,该《办法》已有多处不能适用于当前需求。为此,市交通局已对旧《办法》给予了修改。新《办法》针对物流市场与市场经营者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了详细规范,并提出相关法律依据。新《办法》对物流经营者要求有固定办公场所,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流动资金、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健全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禁止物流经营者代收款,收货和发货双方应采取电子商务进行收费;物流经营者应统一建立书面合同,使用文本由工商部门统一制定;公安机关对经营者服务过程中的非法侵占、敲诈行为应及时立案查处,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目前,新《办法》已送交市政府法制办,审批后有望明年3月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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