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流通的60年巨变

2009-10-25 1:06: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洪涛
    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国农村流通通过五大步伐——商品自由流通、农产品统购派购、大宗农产品“双轨制”、放开大宗农产品销售市场、WTO过渡阶段,加快了全面发展的步伐。
    新中国建立之初,我国面临着严重的通货膨胀,百废待兴,国民经济处于恢复时期,粮食、棉花、油脂等许多关系国计民生的商品供不应求,一些不法商贩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价格剧烈波动。而在2004年12月11日,我国全面对外放开流通领域,许多农产品、生产资料等涉农产品的市场逐步放开,粮棉油猪等大宗农产品价格随着市场供求变化而变化。
    这一历史的跨越,见证了农村流通60年的巨变。
■ 流通网点增加
    如今,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包括消费品和生产资料、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的农村商品流通市场网络体系,除了传统的集贸市场外,各种综合市场、专业市场正快速发展。
    从2005年起,商务部启动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引导城市连锁超市向农村延伸发展“农家店”,计划用3年时间在试点区域培育出25万家左右的“农家店”,覆盖75%的村,形成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消费经营网络。
    截至2007年底,全国当年建设农家店10万家,累计建设农家店26万家,覆盖75%的县市,近3亿农民受益,实现了三年建设规划目标,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正在形成。北京的物美、京客隆、超市发以及上海的世纪联华等知名商业连锁集团都加速在农村展店铺网。
    2006年,商务部出台了“双百市场工程”,扶持100家农产品流通企业,培育100个国家级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全国一半左右(约2000家)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使农产品流通成本明显降低;使全国300家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经超市销售农产品的比例达到30%以上,让更多优势农产品进入跨国公司的国际营销网络。
    “双百市场工程”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进一步落实和在更大范围内开展起到了促进作用,同时使一些地区部分农产品的“卖难”问题得到缓解。
    随着邮政改革的不断深化和邮政物流专业化经营的加快推进,农村邮政物流已成为农村物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部等部门 《关于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意见的通知》,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
■ 流通方式多样化
    随着经济的日新月异,我国的农村流通正朝着多样化的方向发展。农村流通的多样化具体体现在多种流通组织和渠道的多样化、新的流通方式的多样化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多样化。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农村的商品流通渠道主要有国有经济渠道、集体经济渠道、股份制经济渠道、中外合资经济渠道、个体私营经济渠道、农村流通合作社等,形成多元化的农村商品流通格局。随着流通组织的多元化,农村各种流通形式也迅速发展。工业品流通包括:供销社、农业系统的统一采购和分散销售;连锁企业的特许经营、统一配送;厂家委托代理销售;企业设点专营专卖,提供专项配套服务;经营者自采自销等。农产品流通包括:农民通过市场的自产自销;农民按订单组织的生产销售;农民通过各种合作经济组织和协会进行的购销;国营农场组织的销售;地方各种流通企业的收购和国家的专项收购等等。
    同时,新的交易方式也开始在农村出现并大量采用。如批发、零售、代理、易货(超市)、远期交易、分期付款交易、延期付款交易、“三票一卡”交易、拍卖交易、租赁经营、连锁经营、POS、MIS系统、“一店(场)多用”等,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已经进入农村流通。期货交易成为许多农产品流通与加工企业规避市场风险套期保值的重要手段,至今我国大连、郑州、上海期货交易市场有农产品期货品种14个,待推出的农产品期货品种有生猪 (大商所)、稻谷(郑商所)。
    而我国农产品交易市场的大发展更是令人瞩目。2007年底,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共有4500多家,其中亿元以上市场有1636家,成交额超1.1万亿元,2007年北京新发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中心、深圳市布吉农产品中心交易额分别达到210.99亿元和160.71亿元。商务部2006年启动的“双百市场工程”促进了农产品流通的规模化,纳入“双百市场工程”的100家市场当年累计交易额超过3000亿元。2007年9月3~6日,第25届世界批发市场联合会代表大会在京召开,来自世界五大洲的3003个代表参加和出席了大会,这足以说明中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在世界的地位提高。
■ 国家扶持力度加大
    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一直是国家的头等大事,农村流通正受益于此。中共中央11个“1号文件”,指导了农村流通体制改革,对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民增收起到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2004年以来的文件中,提出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搞活农产品流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市场体系,发展适应现代农业要求的物流产业。采取了“四取消”、“四补贴”、“一支持”、“一保险”、“一奖励”的政策。
    更重要的是,国家正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制定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规划。1984年的全国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就明确提出 “广泛设置农产品批发市场”,1993年通过的 《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议》进一步指出,要改革现有的商品流通体系,进一步发展商品市场,在重要的产地、销地或集散地建立大宗农产品、工业消费品和生产资料的批发市场,至此建立农村流通体制的政策框架初步确立。1993年通过、2002年修订的《农业法》对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制定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规划作出了规定;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产品集贸市场,国家给予扶持。而商务部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纲要和文件,形成了农村流通体制制度建设的重要方面。2004年7月14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商品流通工作的意见》,要求3年内培育2000个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抓紧制定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法律法规。
    进入新世纪,国家对农村流通的扶持力度更是空前。国家发改委2003年以来连续6年安排专项国债资金共19亿元,扶持全国550家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和质量检测系统建设。此外,商务部、农业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国家粮食局等先后实施了各类商品交易市场重点联系制度,与许多大型批发市场建立了相应的联系。
    其他部委也同样加入扶持行列。2008年,科技部发布“十一五”8个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其中就有2项与农村流通有关。即下拨经费4500万元“粮食宏观调控信息保障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及下拨经费2亿元的“农村流通管理与服务体系建设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及示范工程”。此外,“家电下乡”、以旧换新、节能惠民工程也支持了农村流通的发展。(作者系北京工商大学教授、商务部市场运行调控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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