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数量能源”到“素质能源”

2009-10-2 0:35: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董秀成
    据相关媒体报道,在国家主席胡锦涛刚刚对外表示中国将进一步把应对气候变化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同时,国家发改委也加快了中国的低碳化规划步骤。据了解,国家发改委正在抓紧制定2020年我国节能减排的新目标,而已经数易其稿的《关于低碳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也正在紧锣密鼓地研讨当中。中国作为一个新兴工业大国,顺应时代潮流,把握世界能源发展的主旋律,也在加快发展新能源产业。
    从逻辑上讲,中国的政策选择和战略取向是正确的,但这里需要正确把握中国经济发展阶段与西方国家经济发展阶段有着明显差别这一重要特征。
    西方国家经过三次世界能源危机的洗礼后,已经将其经济结构进行了脱胎换骨的转变,高消耗能源产业基本上已经转移到海外。同时在节能方面已经成果显著,单位GDP能源消耗指标已经大大降低,节能潜力已经很有限了,进而发展新能源来逐渐替代传统能源就必然是其惟一选择。
    中国目前正在处于工业化快速发展时期,经济结构以高消耗能源和资源的第二产业为主,单位GDP能源消耗指标居高不下,因此节能降耗依然是关键。中国在能源发展方面必须意识到开源与节流依然是今后长期必须坚持的基本方针,在某种程度上现阶段政策取向上节约能源比开发能源更加重要,节能是中国当前最优质的“新能源”。
    国家新能源开发即要包括开发“物质上”的新能源(包括核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洁净煤技术应用、农村新能源、地热能等),更要强调开发“意识上”的新能源——节能,由片面强调发展“数量能源”发展到高度重视开发“素质能源”,因为无论是传统能源还是新能源其实质都是消耗有限的资源,而节能是消耗最小的“新能源”。
    中国必须切实制定好长远战略,改变传统的“数量能源”发展意识,强化素质能源意识,在大张旗鼓地推进新能源战略的同时更加重视节能战略。
    政府必须加快能源结构调整,理顺能源价格,通过制定财税和价格政策引导人们更加珍惜数量能源的消耗,通过立法将节能技术的开发利用以法律的形式加以确立,规定企业和公民在节能方面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注重利用舆论导向的作用。
    简单来说,加快节能事业必须做到:法律约束、政策引导、税收优惠和意识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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