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业:10月1日的定格记忆

2009-10-2 0:28: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曾军山
    2009年10月1日,注定成为中国邮政业铭刻史册的定格记忆。是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迎来新中国成立60周年。60年一花甲,我们的共和国走向了睿智、成熟与发达,中国邮政业也与共和国共同成长。
    在共和国的旗帜下,百年邮政坚守 “传邮万里、国脉所系”和 “人民邮电为人民”的核心价值观,筚路蓝缕创辉煌。邮政普遍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业务收入、营业网点、从业人员成几何倍数增长;机械化、自动化能力不断增强,建成了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邮政综合计算机网、集散式立体快速运输网和覆盖全国县以上城市的电子汇兑网;形成了邮务类、速递物流类、金融类三大业务板块,各种新业务不断开发拓展;积极挖掘服务“三农”的结合点,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在抗击自然灾害,应对重大突发事件,迎接香港、澳门回归和奥运会服务等重要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创建了北京东四邮电局这样全国服务行业里50年如一日的模范团队,涌现出王顺友、尼玛拉木、全二平、沈智慧等众多的全国先进典型。
    在共和国的旗帜下,快递服务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实现了持续较快发展,对国民经济的促进作用逐步显现,带动就业作用明显增强。全国登记备案的法人快递企业达2200多家,分支机构达5000余家,从业人员23.1万人。2008年,业务收入完成408.4亿元,占邮政业总收入的比重达43.2%,共有11家快递企业荣获省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比较而言,2007~2008年邮政业业务总量平均增长12.2%,业务收入平均增长15.5%,而快递业务量平均增长达到22.7%,快递业务收入平均增长达到18.6%。即使是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影响,快递业务量和业务收入仍然保持了两位数以上的增幅。据2009年1~7月的统计,全国快递业务量比上年同期增长20.5%,快递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12.2%。
    在共和国的旗帜下,邮政体制改革进展顺利,邮政行业管理的有效性明显增强。重组后的国家邮政局坚持把促进行业发展作为邮政管理的第一要务,着力推进法规体系、监管体系、支撑体系建设。建立邮政行业统计报表制度,印发 《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出台 《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以交通运输部令的形式颁布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和 《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组建国家级和31个省 (区、市)快递协会、消费者申诉中心,发布 《邮政业“十一五”规划》和珠三角、长三角快递服务区域发展规划,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修订),并配套出台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构建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管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配合国家安全、公安、海关、工商等部门,建立了邮政和信息安全监管长效协作机制,全方位地强化了邮政普遍服务的监督和邮政市场的监管。
    在共和国的旗帜下,邮政业发展环境不断改善,邮政业作为国家重要的社会公用事业、邮政网络作为国家重要的通信基础设施的地位大大提升。2007年,国务院出台了 《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确定了包括邮政、快递在内的服务业发展战略。金融危机形势下,国务院通过了 《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发展快递物流业的政策导向。国家各有关部门都十分重视邮政业在扩大外贸内需、调整优化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中的推动作用,一批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正在加快破题步伐。交通运输部等部门下文并召开 “青岛会议”积极推进农村邮政物流发展,商务部积极推进物流领域示范城市、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和示范技术推广,国家税务总局积极推进物流企业税收试点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积极推进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各地、各相关部门都在因势利导,密集出台有关政策,促进邮政业特别是农村邮政物流和快递服务发展。可以预见,邮政业发展的环境将会持续改善。
    在共和国的旗帜下,中国邮政业在国际上的大国地位日益巩固和发展。1972年4月13日,万国邮联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席位。其后,除1984~1989年按规定轮空一届外,中国一直当选为万国邮联经营理事会理事国和行政理事会理事国,并且于1999年成功地举办了第22届万国邮联大会,多次与邮联合作举办各种国际会议。在2008年召开的第24届万国邮联代表大会上,我国推荐的人选成功竞选连任国际局副总局长。迄今,中国邮政与15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直接通邮关系,参加了万国邮联EMS合作机构和 “卡哈拉合作组织”。2008年12月15日,国家邮政部门抓住两岸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机遇,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在签署 《海峡两岸邮政协议》的基础上,实现了两岸直接通邮。
    定格记忆不仅在眼前,更在于长远。2009年10月1日,是新 《邮政法》正式实施的日子,标志着中国邮政业终结了 “有法难依、无章可循”的局面,进入了依法发展、依法治理的新时代。新 《邮政法》法定了各级政府在邮政业发展中的责任,法定了各级邮政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行政原则、行政内容、行政权限,法定了邮政、快递企业的从业资质、从业制度与从业规范,实现了邮政业的法律、他律、自律、规律 “四律”叠加,无疑将极大地促进邮政业的长效管理和长远发展。
    博厚,所以载物也;高明,所以覆物也;悠久,所以成物也。承先启后、继往开来、厚积薄发的中国邮政业,自2009年10月1日起,开创历史的新纪元,通过法治实现市场配置与行政干预的统一,通过法治营造公平竞争环境,通过法治提高规范服务水平,通过法治实现全行业的科学发展。
    与同共和国将永远记住60华诞的欢庆时刻一样,中国邮政业终将铭刻——2009年10月1日,这一划时代日子的荣光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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