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从流通环节抑制价格过快上涨工作

2008-9-27 1:41: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2008年以来,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商务部和省厅工作要求与部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努力保障市场供应,为维护市场稳定做出了积极努力。目前,商品市场总体保持良好发展势头,重要商品供求基本平衡,物价总水平涨幅趋于回落。但受成本推动、国际传导、流动性过剩和自然灾害等多种因素影响,当前商品市场价格上涨压力仍然较大,保障市场平稳运行的任务依然艰巨。为继续做好保障市场供应工作,从流通环节抑制价格过快上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市场监测预测预警
  
  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适应市场供应形势需要,调整增加监测样本单位,优化监测样本结构,配足配强监测信息员,进一步完善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加强对商品市场的预测预警,对市场运行中具有苗头性、倾向性、趋势性的问题要加强动态跟踪和深入分析,及时向社会发布信息,引导社会资源合理有效配置。今后一段时间要着重做好重要农产品和基础原材料商品的预测预警,密切关注各类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以及煤电油运价格上调对商品市场供应、价格变化产生的影响。
  
  二、完善市场运行调控机制 
  
  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省政府2008年第27次专项问题会议纪要,进一步完善地方储备制度,增加以肉蛋奶菜等生活必需品和应急救灾物资为主的地方储备品种和储备规模,增强应急储备调控功能。要引导鼓励流通企业增加商业储备,适当提高库存水平,切实保障市场基本供应。
  
  要加强产销衔接。通过网络平台对接、产销衔接会、市场与生产基地挂钩等方式,建立健全鲜活农产品产销衔接机制。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密切关注重要商品的供求形势和价格变动,通过进出口调节,缓解国内市场供求矛盾,稳定市场价格。当前要着重加强合格奶制品的市场宣传,做好产销衔接和区域调剂,确保不发生断档、脱销,满足群众需求。
  
  三、大力发展现代流通方式
  
  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8〕24号),采取切实措施,积极发展面向民生的服务业,推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鼓励集约化、规模化经营,降低流通成本,保持消费环节价格合理、基本稳定。加强对连锁企业管理信息和物流配送中心等项目建设的扶持,不断提高流通现代化程度和流通效率,减轻零售终端价格上涨压力。
  
  四、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流通设施的升级改造,对仓储、运输、配送等设施建设予以支持,减轻经营者负担,抑制商品价格过快上涨。要制订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大力支持企业发展冷链物流。要加快培育面向国内外市场的大型龙头批发市场和经销企业,增强批发市场的服务功能和集散作用,延长流通半径,扩大辐射范围,提高流通效率。地震灾区市、县(区)要充分利用运费和贷款利息补贴政策,组织实施企业尽快恢复商业网点,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五、降低流通环节税费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已联合发布通知,决定从2008年9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好这项政策,同时,要认真执行促进连锁经营发展的有关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实行统一纳税、减少重复检查、对配送车辆提供市区通行停靠便利等各项政策规定。要会同当地有关部门,继续做好流通环节税费负担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有关情况和意见,争取出台相关政策,降低流通环节经营成本。
  
  六、创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研究完善商业规划和产业政策,为各类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条件和环境。要加大在商务领域开展诚信兴商宣传力度,强化诚信意识。要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零售商对供应商不合理收费和占压贷款的行为,为供应商降低供货成本创造更好的条件。要加大依法行政力度,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深入推动商务领域打击商业欺诈,规范市场秩序,落实企业社会责任等工作,努力构筑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各市(区)保障市场供应,从流通环节抑制价格过快上涨工作的有关情况,请及时报送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处)。
  
  
                                         二○○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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