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长三角改革发展指导意见

2008-9-23 1:38: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日前发布,提出加快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金融中心为主的现代服务业发展,积极推进交通运输等重大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增强区域发展的支撑能力。 
    《指导意见》提出要把长江三角洲地区建设成为亚太地区重要的国际门户、全球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 
    《指导意见》把建设以上海为中心、以江苏和浙江港口为两翼的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摆在特别突出的位置。《指导意见》提出优先发展面向生产的服务业,加快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金融中心为主的现代服务业发展。进一步整合港口资源,加强港口基础设施、集疏运体系建设,加快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体系,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尽快建成以上海为中心、以江苏和浙江港口为两翼的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依托区域综合交通网络,大力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 
    《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以沪宁、沪杭甬沿线为重点发展具有先导效应、发展潜力大的产业;在沿江、沿海、杭州湾沿线优化发展产业链长、带动性强的产业,带动江苏沿海、东陇海沿线、浙江温台沿海、金衢丽高速公路沿线发展,突出了交通干线在产业布局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指导意见》提出稳步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重大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并对区域内铁路、公路、港口、内河航道、江海转运系统、航空枢纽等建设提出具体要求。 
    其中,公路要以加强关键工程和断头路段建设为重点,加快国家高速公路网建设,加强区域对外通道、区域内省际通道、重要的城际快速通道、跨海湾和跨长江通道及重要疏港高速公路建设。抓紧编制实施沿海港口发展总体规划,加强港口群协调发展。提高长江“黄金水道”、京杭运河等高等级航道通航标准,完善集装箱运输系统、外贸大宗散货海进江中转运输系统、江海物资转运系统和客运系统。积极推进空域管理和使用方式改革,科学利用空域资源,加强航空枢纽与配套支线机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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