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崛起需要探索“中部模式”

2008-9-22 18:24: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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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现有的发展基础与发展态势,有可能形成促进中部崛起的6大共同体,即中部市场共同体、中部能源共同体、中部物流共同体、中部旅游共同体、中部教育培训共同体、高科技开发共同体

  中部崛起,是继沿海开放、西部大开发和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之后我国又一个区域发展战略。从发展趋势看,中部崛起已成为当前我国先导性区域发展战略。探索切实可行的“中部模式”,是破解中部崛起战略支点的关键。

  由于经济区位差异和历史发展机遇不同,中部地区不可能走“珠三角”、“长三角”发展老路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进入一个高速发展时期。从中国区域发展来看,过去30年的高速增长主要是在沿海地区带动下完成的。但从经济学角度来讲,由于面临劳动力成本上升、土地紧张、资源约束、环境恶化的制约,沿海区域经济发展进入一个“边际收益递减”时期。新的历史时期,中部崛起关系到中国区域经济均衡发展、关系到区域统筹协调、关系到和谐社会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但是,中部要崛起,我们不能理解为国家发展政策、尤其是优惠政策的区域轮换,更不是要走沿海发展模式的老路。

  从世界经济发展历史经验和我国30年改革开放进程来看,作为一个区域大国,工业化进程、现代化建设不可能是齐头并进的,而是呈现具有区域特征的发展模式。作为改革开放突飞猛进的“珠三角”、“长三角”增长区域,代表着不同的发展模式。“珠三角”发展模式,始于改革开放初期,依靠中央政策优惠、依托港台资本,走以三资企业为主、外向为主的传统制造业发展道路。这种政策优惠在世界贸易组织非歧视原则——国民待遇原则下已无多大发展空间。这种“两头在外”的外向发展日益受制于竞争日益激烈和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这种传统产业发展更制约着中国产业发展升级。“长三角”区域快速发展,得益于雄厚个体、民营经济良好基础,依靠跨国资本“总部经济”的植入迅速崛起。这种“内生性高增长”发展模式,中部地区无论在自己的经济基础或发展区位优势上,都难以比拟。

  由于经济区位的差异和历史发展机遇的不同,中部地区要走“珠三角”、“长三角”发展的老路,肯定行不通,中部地区也不可能真正崛起。能否去研究、去探索、去发现一种新的发展模式——“中部模式”,它既能直面当今我国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我国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又能充分发挥中部地区的优势实现中部崛起。

  根据各地比较优势和具体特点,中部需要构建多元复合的共同体发展模式

  所谓“中部模式”,就是要突破中国现有经济增长极的发展模式,在中国经济发展全局中,找准中部地区位置,探索出真正符合中部地区特点发展模式与发展机制。

  “中部模式”的内涵是什么呢?由于中部地区各省是中等发达地区,大多以农业为主,并且也是我国老工业基地相对密集的地区。作为区位相对不利、思想观念相对落后、工业化进程相对滞后、经济发展相对较慢的中部地区,既没有充满活力的民营经济群体,当前阶段又不可能有大规模外资植入,现有工业化相对缺乏技术优势、体制优势,中部地区这样的一个发展态势,决定了“中部模式”的选择,必须根据各地的比较优势和具体特点,构建多元复合的共同体发展模式。在这个多元复合共同体发展模式中,我们认为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的创新:

  发展指导思想的转变。即由传统工业主义的发展指导思想转变到后工业主义的指导思想。中央确立湖北武汉城市圈和湖南“长株潭”城市群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这种“两型社会”综合试验区的发展不再是过去传统工业化的要求,它要求探索后工业主义时期在资源环境压力日益加大的趋势下区域经济发展的新模式,为中部经济的崛起打造新引擎。这是一种发展指导思想的“超越式”大转变,具体来说,一是发展目标的转变,即由追求无限膨胀、破坏环境的增长转变到追求有节制的环境友好型发展,经济增长不再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破坏型增长。二是生产方式的转变,即由资源浪费型的生产转变到资源节约型的生产,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生产与利用效率”,而不仅仅是“提高劳动生产率”。三是消费方式的转变,即由“超需要型消费方式”转变到“按需消费”。

  产业结构提升。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是中部崛起的必由之路。这就需要在产业结构上下大力气进行调整,推动中部地区整个产业结构升级。由此就需要有勇气、更要有力度来淘汰、转移、改造那些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率的行业与企业,并突破性发展那些低消耗、低污染、高效率的行业与企业。

  能源结构转换。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的发展模式同能源结构有很大关系。“两型社会”建设,一方面是要全面实施节能技术的创新,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充分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在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上,务求作为;另一方面就是要改善能源结构,大力推进“清洁能源”、“替代能源”,如太阳能、风能、核能、沼气等等。

  经济动力调整。“中部模式”就是要调整发展动力,由单纯的“投资拉动型”逐步转变为“四轮驱动”,即投资、消费、外贸与体制创新四轮驱动中部地区经济发展,尤其是要强化企业的创新能力与机制。这就要求扩大企业的规模效应,鼓励兼并与重组,加强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撑,克服对民营企业的歧视性政策。

  发展路径创新。优惠政策的驱动与世界经济的国民待遇原则相背离,“政策依赖”的路径是愈来愈狭窄,优惠政策的区域轮换发展路径已越来越不现实。出路只有一条:充分利用既有政策,依靠自己的努力,发挥中部各省各自优势,互补发展,建立起“中部经济共同体”的发展道路。中部现有的发展基础与发展态势,有可能形成促进中部崛起的6大共同体,即中部市场共同体、中部能源共同体、中部物流共同体、中部旅游共同体、中部教育培训共同体、高科技开发共同体,在此基础上相应培育中部跨省的大企业集团。

  中部崛起最大障碍,还是体制上的“画地为牢”。因此,在“中部模式”中,各省,尤其是湖北、武汉要卸掉“包袱”,要做出高姿态,不以老大自居。从而在协调的基础上,建立中部六省经济协调委员会,把中部捆在一起,研究整体发展战略,形成产业分工,而淡化对谁是龙头的争议。可以搞轮值主席,轮流坐庄,大家都不争龙头,不搞重复建设。

  以武汉城市圈为核心区,在中部地区形成更大范围的城市经济一体化格局

  “以增强综合承载力为重点,以特大城市为依托,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这是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又一方针。实现中部崛起,必须在区域内部寻找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点。通过增长极点的扩散辐射、快速发展产生的乘数效应的推动,带动中部地区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武汉作为中部地区第一大城市,作为增长极点,具有良好的历史传统与现实基础。从中部崛起战略长期展望看,未来以武汉城市圈为核心区,郑州、南昌、合肥、长沙等城市圈相互呼应、共同发展,中部地区将形成更大范围的城市经济一体化格局,这将有力促进中部六省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工业化进程,形成中国新的经济增长极。从这一长远规划看,武汉城市圈目前的尝试已经远远超出省域经济发展的范畴,而具有了中部地区较广意义上的示范作用。

  构建武汉城市圈,武汉应摆正位置,它不是武汉的城市圈,而是以武汉为中心,武汉起引导作用,或者说是以市场为导向,产业为纽带的一个区域发展。不能简单地用行政的办法,而是用更多的市场的办法,用经济的办法,破除“壁垒”,融合发展。具体来说就是通过基础设施一体化、产业布局一体化、区域市场一体化、城乡建设一体化、环境和生态建设一体化、科教培训一体化,来带动、辐射周边地区的发展。

  构建武汉城市圈,不是以自己的行政级别高低,来决定自己的领袖地位。而是要围绕提升城市整体功能、围绕发挥辐射功能,来决定区域的中心地位。因此,要全方位开放促改革、促发展,逐步形成武汉城市圈的“六大中心”地位,即高科技研发与制造中心、金融中心、物流中心、教育培训中心、会展中心、绿色制造业中心,通过“六大中心”以强化其吸引力。只要将武汉打造成这样的六大中心,加强城市吸引力,具有领头、扩张与辐射作用,武汉就会自然形成中部的区域经济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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