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港航养护工程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10月1日起施行

2008-9-19 9:53: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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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港航养护工程的招投标管理,浙江省交通厅日前出台了《浙江省港航养护工程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08年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办法》的施行将标志全省港航养护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向规范化、标准化方向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办法》共七章,分别是总则,招标,招标文件,投标,开标、评标与定标,合同签订,附则,共36条。分别对港航养护工程招投标的范围、行政监管职责的划分、招投标的程序、合同签订等方面都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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