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少数民族群众出行更方便更快捷

2008-8-5 14:05: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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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地区交通条件的改善,关系到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为了让少数民族群众出行更方便、更快捷,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族政策,把支持少数民族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交通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积极采取措施加快少数民族地区交通建设发展,使少数民族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水路交通发展“十一五”规划》,到“十一五”期末,广西将实现14个地级市行政中心全部通高速公路,县县通二级以上公路,全区所有乡镇通沥青路或水泥路,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公路,50%以上的建制村通沥青路或水泥路。围绕这一目标,“十一五”以来,自治区交通厅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排上加大民族地区的比重,并采取特殊政策对少数民族地区建设项目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为优先解决少数民族乡所在地通沥青路或水泥路问题,自治区交通厅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三年内为民办十件实事的有关工作要求为指导,以2007年年底前实现全区所有少数民族乡所在地通沥青路或水泥路为目标,在2006年和2007年通乡沥青路建设项目安排上,优先安排未通沥青路或水泥路的少数民族乡项目。截至2007年年底,已基本实现全区所有少数民族乡通沥青路或水泥路的建设目标。 
        自治区交通厅还大力支持民族地区通建制村公路建设。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有关政策,在2006年建制村通达工程建设项目安排上,自治区交通厅优先安排人口较少民族村的通公路建设项目,并在全区原有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公里增加补助3万元。通过上述项目的实施,截至2007年年底,已实现全区所有人口较少民族村全部通达公路。在2007年和2008年建制村通达工程建设项目的安排上,针对贫困县及少数民族乡基础设施建设落后、配套资金困难的实际情况,自治区交通厅对未通达公路建制村的公路建设补助资金给予倾斜,在全区原有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公里增加补助3万元,共安排民族地区通达工程2173公里,累计增加补助投资6519万元。2006年至2008年的建制村通达工程建设计划中,自治区交通厅优先考虑安排少数民族地区建设项目,共安排3290公里,总投资71851万元,占全区建设计划总投资的21%,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改善民族地区的投资环境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目前,自治区交通厅正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的建制村通公路建设,确保到2010年年底前实现所有具备条件的少数民族地区建制村通公路。 
        为重点改善通隆林各族自治县的公路交通条件,“十一五”以来,自治区交通厅安排专项资金对百色至隆林现有公路进行了专项整治,对急弯陡坡路段进行了改造,使现有百色至隆林公路基本达至二级公路标准,提高了该路的通行能力。同时,加快推进隆林至百色高速公路建设,目前该项目已开工建设,预计2010年年底可全线建成通车,届时隆林各族自治县的交通条件将得到较大改善。 
        此外,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还在全力推进大石山区5县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交通项目建设,确保今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所有建设任务;扎实开展桂西5县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交通项目建设,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完成所有建设任务。通过实施完成上述两个大会战交通项目建设,从根本上改善少数民族贫困地区隆安、马山、天等、大化、都安、隆林、西林、田林、乐业、凌云10县农村交通状况,基本实现上述10县所有乡镇通沥青(水泥)路、所有建制村通公路,提前实现“十一五”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目标,为构建通畅便捷的农村交通运输网络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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