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性矛盾掣肘钢铁出口新政

2008-7-12 13:04: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 联钢
    近期,有关我国钢铁出口政策方面的各种揣测,已不仅限于坊间之传,或已引起了业界人士的高度关注。其宏观缘由:国家控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的既定政策未变;其行业情况:在今年以来我国钢材出口总量同比大幅下降的情况下,个别钢材品种出口量却凸显超速增长,出口总量又显示一定环比反弹。
    值此,业界关注的视线凝于一点:近期国家是否会出台新一轮钢铁产品出口“新政”?
    事实上,目前我们尚无法依据行业某一时段的某一类产品的某一项数字而作出国家是否会就此出台新一轮调控钢铁产品出口政策的判断。但是,我们可以借此情况作一些观察和分析,这无疑将有助于我们判断影响国家钢铁出口调控政策出台因素之力度的强或弱……
    参考数据一:今年前4个月我国出口额同比增长21.5%,增速低于去年同期6个百分点;累计贸易顺差579.98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净减少53.18亿美元。1~5月份我国累计贸易顺差为780.2亿美元,比去年同期下降8.6%,净减少73.2亿美元。
    参考数据二:今年1~4月份,我国共出口钢材1615.1万吨,比上年同期减少512.7万吨,下降24.1%;出口钢坯10万吨,比上年同期减少255.4万吨,下降96.2%,钢材和钢坯合计出口1625.1万吨,同比减少768.1万吨,下降32.1%。5月份,我国出口钢材556万吨,比4月份增加78万吨,与2007年5月相比减少61万吨,同比下降9.9%。1~5月份,累计出口2171万吨,同比下降20.8%;
    参考数据三:今年1~4月份,除热轧高速合金钢和热轧硅锰合金钢外的“其他热轧合金钢条杆”,累计出口115.23万吨,去年同期为35.72万吨,同比增长222.63%。
    商务部4月30日发布的《中国对外贸易形势报告》中指出“从今年一季度情况来看,我国进出口仍处于正常范围,对外贸易运行总体良好。”
    商务部最新统计,今年以来,取消或降低退税的“两高一资”产品出口增幅和金额继续回落。1~4月份,取消退税的“两高一资”产品出口50.5亿美元,数量和金额增幅分别由2007年全年的-0.3%和23.6%降至目前的-13%和-21.2%;降低退税率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1257.0亿美元,数量和金额增幅分别由2007年全年的16.3%和31.6%降至目前的-1.7%和14.5%。
    中钢协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1~4月份我国钢材、钢坯出口量继续大幅下降,国家抑制钢材过度出口的宏观调控政策取得显著成效;钢材出口品种结构优化,向欧美发达国家出口量大幅下降。我国钢材出口实现了由发达国家向新兴市场转移,这说明新兴市场需求旺盛,也有利于减少与发达国家的贸易摩擦。
    我们暂且简要列举上述几组数据,以及国家的宏观判断和钢铁工业协会的发言,旨在观察我国业已出台并实施的贸易出口政策 (包括钢铁产品出口政策在内)的总体效果及评价。因为,在判断国家近期是否会出台新一轮调控钢铁产品出口政策之时,我们是否应该注意这样一些因素:
    必须要把钢铁产业置于国家总体经济运行中去定位——判断一个产业某类相关政策是否出台的因素及 “火候”,必须要看某个产业的局部矛盾在国家整体经济或贸易等相关领域中的影响程度。若“局部”和“整体”基本态势相吻合,国家一般不会轻易出台相关调控政策;若“局部”矛盾恰好处于“整体”矛盾中较为突出或典型表现程度时,国家一般会在出台“一揽子”宏观经济方向性系列调控政策的同时侧重考虑所涉及某产业的“局部”调控政策或某品种调控政策。根据世界经济走势以及其对中国的影响作政策调整。
    同时,我们还应注意某些“直观数字”之隐藏的“背后因素”:既要看到某类品种钢材的出口绝对增加量,也不能忽视影响其增量的其它各色 “非纯需求因素”。如:贸易商或生产企业为规避某类政策限制而在短期内“突击”出口;为抢在“心理预期”政策出台之前而“集中”抢关出口;因为某品种原有出口量很低而致使新增出口量的比例异常凸显;一些出口商或企业利用现有出口政策中品种分类的 “漏洞”,通过添加微量合金成分而使普通钢材类产品“变为”合金产品,进而避免关税而获取出口退税等等。
    也许从上述综合因素考虑,有益于避免单纯由“表象事实数字”而作出可能“被干扰的预测”。
    另外,对于某类出口量增长的钢材品种,我们既要看到其在量上表现的暂时“激增”,又要看到其在钢材出口总体结构上的“变化”。换句话,某类品种钢材的出口量或表现为激增,但出口的国家或地区却或更多是新兴市场领域。
    我们还要关注一些现象:虽然今年1~4月份我国钢材出口总量同比大幅下降。但又另据最新数据,5月份我国出口钢材556万吨,较上月增长78万吨,环比增加16.32%,出现环比反弹迹象……由此继续看:
    从未来大的政策环境趋势看,“两高一资”和部分劳动密集型产品的总体出口数量仍可能进一步回落,但出口金额可能有小幅增长,其原因是出口单价的大幅上扬,1~4月份,钢材出口1615.1万吨、金额约143.6亿美元,增幅分别由去年同期的132%和170.5%降至目前的-24.1%和4.1%,而平均单价888.1美元/吨,同比却上涨36.8%;今年我国钢材出口总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大幅下降,而个别品种钢材出口量短期内却呈现激增;虽然出口总量同比下降,但环比却又呈现出一定的上升趋向;个别品种钢材出口量激增,但却又表现为出口增量显著的品种钢材开始向新兴市场转移,并已经减少了向曾与欧美贸易摩擦较多的地区出口钢材。而目前,新兴市场GDP已占全球50%,贸易量占40%,外汇储备占70%,说明新兴市场需求强劲。因此从行业总体看,今后钢材出口应实行品种多元化、出口地多元化战略,这又是符合我国调整钢材出口结构之总体方向的。
    国内外价差的拉大,将部分抵消钢材出口退税调整带来的影响,导致我国钢材出口的部分反弹,预计6月钢材出口有可能继续上升。但从最新的价差数据来看,从5月中旬开始我国与主要出口国家的价差都有缩小的趋势,这将逐步影响到后期的出口水平。同时,由于目前我国钢材主要出口的某些国家的经济出现恶化,对钢材进口的需求有可能会出现较大幅度下滑,这或将影响后续的出口情况。
    另外还须注意,在原材料成本高涨的局势下,钢材出口形势的变化对国内钢材市场价格的变动影响亦是至关重要的;同时,一方面虽然钢材出口环比回升与目前国家限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之方向性政策是相违背的,但另一方面若实施加征出口关税或其它抑制钢铁出口政策,或将对钢铁行业的景气程度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国家是否、何时、怎样出台有关钢铁出口“新政”,或要从全局充分考量某项政策“牵一发而动全身”之影响因素,相信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密切观察其随后数月的钢材出口变化情况。
    局部与整体,动态性变化,结构性矛盾。
    从上述宏观层面和行业整体综合情况看,已经出台的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包括钢铁行业在内),作为国家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进一步抑制外贸出口过快增长、缓解我国外贸顺差过大的突出矛盾、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和进出口贸易平衡、减少贸易摩擦、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作用、目的、效果,正在显现。
    鉴于目前多方面综合因素、矛盾交织背景,最近国家是否会出台有关调控钢铁产品出口之“新政”,尚不是绝对清晰或明朗。
    毫无疑问,对于近期某项钢材品种出口数量激增和出口总量连月环比回升的情况,国家相关部门会给以高度而密切注意的。但是,近期是否即出台有关政策或选择何种应对政策,国家或还要从宏观经济和贸易全局角度观察“行业局部情况”的发展动态及程度,进而“遵循相机决策的原则”。
    也许,我们还要注意一点,即:国家出台某类政策的一般适用性原则包括——不易过于频繁出台“新政”。同时,有时候国家为调控某项产品的出口,或还会辅助运用“出口企业资质标准、出口许可证管理、钢材出口配额管理”等等其它综合相关调控政策措施,而减税或增税并非惟一政策调控模式。
    最后,我们是否还要注意一个重要宏观背景,随着北京奥运会的日益临近,7月20日到8月20日一段时期或为国内宏观调控的敏感时期。在这段时期内,前期较为严厉的调控政策或将暂有所缓和。同时,这期间的政策也与国家倡导的避免经济大起大落的理念相一致。因此,从主客观上看,国家前期多而密的调控都有在这个阶段缓和的必要,即使宏观政策有必要调整,也会在一定限度内,而若有比较系统全面的调控则也可能出现在8月30日之后。因而在此“特殊时期”综合分析,若某个产业的某类局部矛盾尚不足以严重影响国家某类全局经济政策基本走势的背景下,近期出台“新政”的可能性相对较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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