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速公路收“超时费”
2008-6-4 13:34: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司机徐师傅5月30日开一辆厢式大货车从上海回杭州,走的是杭浦高速,他从奉贤入口上高速,途中在平湖服务区吃了饭、加了柴油。等到盐仓出口下来,收费站工作人员对他说,本来该收160元,但由于他超时,必须加收“超时费”,一共290元。徐师傅当场愣了,“跑高速,只听说超速,没听说过还会超时”。
工作人员说,按照正常行驶速度,从奉贤到盐仓应该3个小时,可徐师傅开了5个小时。
记者采访了解到,浙江省高速公路现已实施联网收费,为防止个别驾驶员(车主)之间调换通行卡,逃缴或少缴车辆通行费行为,在联网收费系统中设置超时行驶车辆处理程序,收费人员按联网收费协议中的有关流程处理,也即“超时罚款”。
可以明确的是,在服务区停留的时间或者因交通事故等原因而滞留的时间,都是可以被扣除的。所以驾驶员应注意在服务区就餐、住宿、加油或修车时,记得索要发票并保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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