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议防患:业内专家呼吁物流货运亟待规范

2008-6-2 10:46: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由于物流行业竞争激烈,所有的托运部都会应托运人的要求,为其提供代收货款的服务。这一服务的推出实现了货到付款,大大方便了交易双方。
    但问题也随之而来。有的承运人将收到的货款占为已有或者故意拖延交付货款的时间。
    一位业内人士分析了配货站 “蒸发”的两种原因:一种是经营者没把心思放在配货生意上,这种配货站通常在成立不久就会连人带财物消失,也就是存心骗人的;另外一种是恶性竞争的结果,比如正规的配货站配送一件货物标价5元钱,但是在无序的市场竞争下,有的配货站降到3元,一旦出现风险,那么长期低价经营就会导致亏损,当积重难返的时候,配货站就会选择 “蒸发”。
    “商户在最初选择托运站时就应选择口碑好的、规模大的、有资质的物流货运公司。有资质是指托运站要有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有管理理念、管理规范等。”一分析人士说,商户如果选择保价运输,“即使发生托运站 ‘蒸发’事件,商户也可得到赔偿,减少损失。”因此,商户选择这样的方式,无疑是避免不受损失的好方法。
    工商部门有关负责人建议,相关部门应尽早出台物流管理规范细则,特别是要对从事货运的公司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同时,明确一个部门负责监管或者牵头管理,并对货物的保管、运输、发送、赔偿等方面进行具体细化。
    专家建议,货主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防范:1.看规模。应尽量选择经营规模较大,点布局齐全,信誉口碑较好的专线托运部。2.查执照。要首先查看、审核物流企业的经营执照和道路运输许可证,因为有的专线托运部根本就没有办理 《营业执照》。3.比价格。一般情况下,货主当然要选择价格最低的专线托运部。但是,千万要记住 “一分价钱一分货”的市场运作规律,运价太低货物就可能存在风险。4.订合同。一定要认真签订 《货物配载合同》,合同条款要齐全明了,责任、权利、利益都必须分清楚,一旦出现事故才能明确双方责任,保证自己的权利。
    太原市公路运输管理处货运管理科李科长则称,要提高托运部的 “门槛”,特别是要明确规定开托运公司要缴规定金额的保证金,防止出现卷款逃跑的事件发生。
    “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约束、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物流、运输合同关系。”一士通法律事务所张律师认为,特别是对待“代收货款”这一新型服务形式,要对其形成一套有效、良性的约束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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