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快递行业投诉多 市民选择服务须谨慎

2008-6-18 13:16: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今年1至5月,市消协共接到有关快递公司各类投诉7件综观消费者的投诉情况,我市快递行业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总体规模相对较小,规章制度不全,管理不规范,业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致使货物在快递、运送过程中缺少对每一个环节的监管,导致延期、缺失、损坏情况时有发生。
  二是格式条款限制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目前,我国还没有针对快递业的行业规定和纠纷处理办法,因而快递公司通过“顾客须知”或“快递须知”的形式制定格式条款。其中一部分条款则免除自己的责任,把快递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风险转移到消费者身上。而在快递公司未提醒告知的情况下,消费者往往来不及“须知”就草草签字付款。因此,在纠纷发生后,由于格式条款的限制,使消费者的赔偿问题不能得到很好解决。
  三是快递物件损坏、缺失,消费者索赔难。从投诉的情况看,我市一些快递公司在遗失或损坏顾客的物品以后,非但没有主动告知顾客,而往往将责任推卸到外地公司,强调赔偿要通过总公司来批准。在消费者联系快递公司总公司时,总公司又称不知其事,让消费者直接联系当地机构,造成了纠纷难以解决。即使快递公司同意赔偿,消费者也要等上很长一段时间,而且得不到相应的赔偿。
  鉴于该行业投诉增多,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一要选择讲诚信、售后服务好的公司。到经营地点办理手续时要查看该快递机构有无营业执照和相关的证件,以免上当。二要仔细看“快递须知”。一定要仔细阅读所填货运单上的有关条款,特别是快递贵重物品时,如认为货运单上条款不够明确,可共同协商补充条款,或签订相关协议,切勿贪图方便、便宜而忽视这些条款,造成“因小失大”。三要切记贵重物品应保价。快递重要物品或易损坏物品应在委托时写明,价格较昂贵的物品要选择保价投递。如果为了节省费用,不对货物进行保价,一旦发生货物丢失或损坏将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四要注意收货时先检查后签字,在收到快件后应当场检查和清点物品,切莫随意签收,以免发生纠纷,责任分辨不清。
  以下是在我市发生的三起典型案例,供消费者参考。
  案例一:我市消费者王女士反映某快递公司在投递信件时未按规定投递,导致信件被他人签收,并私自拆开,直接经济损失150元,在与快递公司交涉未果的情况下,王女士投诉到消协,后在市消协调解下,快递公司同意赔偿其损失。
  案例二:一位姓良的小姐通过我市一家快递公司邮寄一件衣服(价值1800多元),衣服被遗失,要求赔偿,由于当时未保价,快递公司答复,根据“快递须知”的约定,该公司最高赔偿500元,消费者只好无奈接受。
  案例三:我市一单位因业务需要,要寄一台全新的三洋照相机(价值750元)给杭州的谢先生,我市某快递公司承接该业务。之后物主单位联系当事人说未收到,又联系快递公司,快递公司答复,货已送到,并有签收单。一星期后,快递公司答复送货人已离开杭州快递公司。经交涉,我市快递公司表示要赔偿损失,但该公司一直推托要由总公司处理,总公司一直未有明确的赔偿意见。直至最近,这家快递公司表示只能赔偿300元,物主单位要求全额赔偿的要求得不到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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