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菜损失上万律师称物流应承担全责

2008-5-5 12:59:00 来源:福州新闻网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委托物流公司运输淡菜到浙江,却因车辆坏在路上,价值万余元的淡菜全部死去。货主找物流公司索赔时,物流公司却表示只能赔偿1000元。4日,在市区做海鲜生意的平潭人林心爱致电本报党报热线83751111反映。 
  林先生:淡菜损失1.2万元 
  林先生在台江做海鲜生意4年了,去年4月25日上午,他委托福州和平物流公司从福州将15吨淡菜运到浙江苍南,对方将10吨淡菜先行运抵目的地。当天下午5时许,物流公司再将另外5吨淡菜送去苍南。原计划当晚10时至11时抵达,但由于途中运输车辆出了故障,这批淡菜直至第二天中午11时30分才到达。 
  林先生说,因路上耽搁的时间太长,5吨淡菜全部死去,损失1.2万元。事后,他多次找到福州和平物流公司交涉,但对方以各种理由推托,最后对方只答应赔偿1000元。 
  物流公司:责任不全在公司 
  4日下午,记者来到福州和平物流公司,找到了公司负责人郭和平,并电话联系上在宁德的车主林建国。 
  林建国在电话中告诉记者,林心爱委托福州和平物流公司运输5吨淡菜到浙江苍南,在途经马尾时,车辆损坏。他受郭和平之托,让驾驶自己车辆的司机从宁德驾车到马尾接应,当车行至宁德霞浦时,这辆车也出现故障,他只得委托另一辆车将货物运送浙江。 
  由于车辆都是晚上坏在半路,找人卸货、装货不易,耽误了运输时间,导致淡菜坏在路上。郭和平说,事后他多次找林建国协商,但没有结果。林建国当初是与另外2人合股买的这辆运输车,后将车卖掉,当初的运输司机也不知去向,且林心爱到目前也未支付应付的700元运费。 
  林建国说,从霞浦到马尾这一段的运费他分文未收,还支付了另一车主从霞浦到浙江的1000多元运费,故对于郭和平要求他也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要求,他没有答应。 
  郭和平则认为,既然运输司机或车主不赔偿,他不应承担全部责任,所以他只愿意赔偿1000元给林心爱先生。 
  律师:物流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 
  此事中,物流公司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它与车主的责任该如何区分?福建远东大成律师事务所王征全律师认为,货主与物流公司存在事实合同关系,物流公司应承担货主林先生的全部赔偿责任。赔付后,物流公司可再与车主交涉赔偿事宜。假如物流公司不愿意赔付,林先生可在收集证据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福州日报记者 张铁国 实习生 昌利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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