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货运代理企业信用等级可互认
2008-3-3 13:03: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据悉,依据去年5月签署的《长三角区域大通关建设协作备忘录》相关安排,长江三角洲地区的上海、江苏和浙江将于近期开展货运代理企业信用评级,建立货运代理企业信用等级评估互认制度。据介绍,这一信用评级和互认工作将从上海口岸“起跑”。凡经货运代理行业协会信用等级评估确认的诚信企业,将优先纳入海关、检验检疫、海事等口岸查验部门的“高资信企业”评选范围,根据查验部门分类管理的原则,在长三角区域优先予以相应通关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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