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3500元货 只赔700元 物流:货物没保价

2008-3-26 16:26: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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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日前,王女士通过远成集团北京远成物流有限公司托运21件家居饰品到哈尔滨,可收货时却发现少了2件价值3500余元的货物,而“远成”物流为其查找了半个多月,一直都没有结果。24日,远成集团哈尔滨分公司证实货物丢了,但只同意赔付700元。
  据王女士讲,她在哈市开了一家家居饰品商店。2月27日,她在北京将购进的21件家居饰品通过远成集团北京远成物流有限公司托运回哈尔滨,货物价值近2万元。2月29日晚,她回到哈尔滨收货时,发现远成集团哈尔滨分公司送来21件货物中,有3件货不是她的,并退还给了远成集团哈尔滨分公司。次日,她在远成集团哈尔滨分公司的库房找到了1件货品,但上面却没有标签,另两件价值3500元的货物没有找到。
  王女士说:“为此,我立即通过远成集团全国统一监督电话进行了投诉,远成集团设在北京、哈尔滨两地的分公司开始为我查找货物。可半个多月过去了,货物一直没有找到。”
  3月17日上午,记者随王女士来到了远成集团哈尔滨分公司。该公司客服经理邵春燕解释说,由于北京分公司发往全国各地货物量较大,货物分理人员可能工作失误,将货物分理错了,造成“串货”。同时,也可能是货物标签在搬运过程中脱落,分理人员以就近原则将货物分到了发往其他城市的货车上,造成王女士无法及时收到货物。如果货物没有找到,将按照货物托运协议上的相应条款,对王女士进行赔偿。
  24日,邵经理告诉记者,王女士的货没有找到,公司准备进行理赔。王女士的货物运单上没有填写保价金额,也没有投保。王女士托运21件货物的运费是350元,每件货物约为17元,根据远成集团的运输协议条款进行3倍赔偿,只能赔付102元。王女士虽然拿出了购物明细,但公司无法核实明细中的货物就是丢失的货物,且托运货物本身存在着破损、丢失等风险,这部分风险要由顾客来承担。经请示上级公司,远成公司决定对王女士进行通融赔付,赔付金额也只有700元。
  王女士说:“我损失了3500多元的货,却只能得到700元的赔付,这让我不能接受。我将向相关部门投诉,为自己讨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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