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税实行从量定额计征

2008-12-7 10:37: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问:燃油税费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燃油税费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和水运客货运附加费,逐步有序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二是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由0.2元提高到1元,净提高0.8元;柴油每升由0.1元提高到0.8元,净提高0.7元;其他成品油单位税额相应提高。汽、柴油等成品油消费税实行从量定额计征,不是从价计征,与油品价格变动没有关系,征税多少只与用油量多少相关联。提高成品油单位税额后,现行汽、柴油价格不提高。也就是说,提高的税额包含在现行油品价格之中,属于价内征收,不是在价格之上再加一块税收。 
  问:为什么在提高汽、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的同时,提高其他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 
  答:这次在提高汽、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的同时,也相应提高石脑油、溶剂油等油品的消费税单位税额,这是因为:一方面,石脑油、溶剂油等油品一样都属于石油制品,从调节资源类产品消费、促进节能减排的角度考虑,应同时提高;另一方面,由于其他成品油,特别是石脑油油品组成成份与柴油相近,经简单加工,便可变为汽、柴油,如果不相应提高上述成品油的单位税额,将会造成较大的税率差异,可能冲击正常的油品市场秩序,出现偷税逃税等问题。另外,这也是世界许多国家的通常做法。 
  问:为什么要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答:“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是我国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公路投融资模式自1984年实施以来,在有效解决我国公路交通供给能力严重短缺的同时,也逐渐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收费公路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日渐突出。在全国收费公路总里程中,二级收费公路里程和收费站均占总量的60%左右。随着高速公路建设逐渐形成网络,二级公路的干线骨架功能逐渐削弱,而且收费站大多分布在城乡居民频繁使用的公路上,与当地经济发展和居民生产生活的矛盾日益突出,因此,从长远发展考虑,有必要对收费公路政策进行调整和完善。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能够使收费公路里程和收费站点数量减少一半以上,解决收费公路规模过大问题,方便城乡居民出行和货物运输,也可以减轻用路者的负担。但是,这项改革必须与经济发展和财力状况相适应,逐步有序地加以推进。
  问:完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有哪些主要内容? 
  答:完善后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主要内容是,国内汽、柴油出厂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加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收、合理利润确定。将现行汽、柴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最高零售价格以汽、柴油出厂价格为基础,加流通环节差价确定,并将原流通环节差价中允许的上浮8%缩小为4%左右。企业在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前提下,自主确定或由供销双方协商确定具体零售价格。国家将继续对国内成品油价格进行适当调控。 
  问:国内成品油价格为什么要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间接接轨,而不是与国际市场成品油价格直接接轨? 
  答:2006年国家明确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实行有控制地间接接轨,这次改革继续坚持这个原则,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国际市场原油属世界性流通产品,而我国有一半原油需要进口,原油价格不直接接轨,国际市场资源就难以进入国内市场,国内市场供应就难以得到保证。二是近年来国际油价因受基金投机炒作等不正常因素影响,严重扭曲,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市场有控制地间接接轨,将避免国际市场油价大幅波动对国内市场带来的不利影响。三是国内成品油市场需求基本由国内加工能力提供,按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加工成本、税收和合理利润确定国内成品油价格,更符合我国国情。
  问:如何完善对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的机制? 
  答:这次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是在不提高现行汽、柴油价格前提下进行,并且在现行成品油价格水平上,国家已经对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给予了补贴。此次改革后,原有的油价补贴政策继续执行和完善。主要是:(1)当年成品油价格变动引起的农民种粮增支,继续纳入农资综合直补政策统筹安排,对种粮农民综合直补只增不减;出租车在运价调整前,继续由财政给予临时补贴。(2)渔业(含远洋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补贴标准随成品油价格的升降而增减。(3)各地政府还将继续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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