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费不在取消范围 继续征收

2008-12-24 19:45: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国家五部门联合下发取消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的通知兰州市有关部门表示——路桥费不在取消范围继续征收 
  本报讯(记者石玉龙)按照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要求,12月22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监察部、审计署等五部门联合下发通知,明确了取消公路养路费等6项收费相关政策。但记者12月23日在兰州市贷款建设路桥车辆通行费收费管理处采访时,该处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路桥费不在此次取消的相关收费项目之列,兰州市路桥费依然照收。
  当日,不少有车一族打进本报热线反映,根据《通知》第五条“今后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均不得设立新的与公路、水路、城市道路维护建设以及机动车辆、船舶管理有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违反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审批管理规定,越权出台与公路、水路、城市道路维护建设以及机动车辆、船舶管理有关的收费基金项目均一律取消”的规定,兰州市的路桥费也是围绕城市修路架桥征收的费用之一,是否也在取消范围之内?
  就此,兰州市贷款建设路桥车辆通行费收费管理处一负责人表示,路桥费是依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已批收费项目,不是新设收费项目,而且不是公路、水路、城市道路维护建设以及机动车辆、船舶管理有关的收费项目,它是城市市政设施和市政道路建设还贷收费项目,因此兰州市路桥费不在取消范围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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