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关十二项措施帮扶企业走出困境

2008-11-19 14:12: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据深圳海关网站报道,为给企业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促进进出口企业特别是加工贸易企业的健康发展,帮扶企业走出困境,深圳海关近日出台十二项措施支持帮助进出口企业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 
        一是建立专门协调工作机制。建立深圳海关“支持企业应对金融危机”专门协调工作机制,做到“一口对外、分类处置、即决即办、高效服务”。
        二是继续推进重点业务改革。在深圳海关科技信息综合楼业务大厅提供跨口岸、一站式通关服务,企业可自主选择报关地点。并推行诚信通关、无纸通关、通关单联网改革,推动加工贸易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整合,加快电子化手册推广。
        三是积极促进保税物流发展。做好特殊监管区域“功能整合、政策叠加”工作,支持前海湾保税港区、惠州出口加工区、盐田港网络化港区建设,优化保税仓、出口监管仓作业流程。
        四是优化加工贸易企业风险担保制度。在综合评估企业的类别、资信、守法状况的基础上,适度缩小征收风险保证金的范围,扩大担保形式,允许企业采取符合海关法规的非现金形式的担保。
        五是简化加工贸易企业外发加工审批手续。对开展外发加工的企业,实施“提前申报、一次审批、分批报备”的办法,企业可在备案环节向海关申报合同涉及的所有外发加工业务,经海关审核同意后,企业在合同有效期内开展的、未超出备案范围的外发加工业务,通过信息管理系统网上事后报备。
        六是支持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企业在深圳海关关区内转型或搬迁,企业信用记录、管理类别维持不变。海关审核保税设备和料件的承接问题一般情况下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建立跨关区的企业信用互认机制,方便企业转进或转出。
         七是方便加工贸易企业开展内销业务。对企业无法正常履行外销合同、需将加工贸易的成品、半成品以及边角余料转为内销的,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内销归类、审价、审单、征税等工作效率,边角废料内销做到“一个窗口、一次受理、限时办结”。
        八是缩短审核时限提高通关效率。进一步简化加工贸易单证审核业务环节,审核工作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完善加工贸易货物进出公路口岸的“网上提前申报、口岸自动验放、事后集中报关”制度。公路口岸查验车辆一般应在当天(或当班次)完成查验。车载货物中部分存在违法嫌疑的,非涉案车辆及货物尽快按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九是优化通关环境增强口岸辐射功能。将跨境快速通关项目与跨关区“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项目进行组合,构建区域通关改革组合运行模式,实现便捷、安全的陆路跨关区快速通关。继续深化深港海关通关业务合作,在盐田、蛇口等海运口岸开展两地海关查验结果参考互认合作工作,进一步推进深港物流绿色通道、空港物流快线等项目。
        十是提高企业分类、稽查核查等工作水平。完善客户协调员制度,进一步健全客户协调员的企情跟踪、需求跟进、问题跟办机制。缩短企业申请AA类、A类的审批时间,积极做好企业类别的上调工作。优化稽查核查工作资源配置,引入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协助开展稽查核查工作。
       十一是依法高效处理违规案件。加快案件办理速度,对一般性、技术性违规案件,平均在3个工作日内全部办结。对于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溢余保税料件、擅自外发加工等问题,保税料件、货物未造成实质性脱离监管的,海关可从简、从快、从轻处理。
       十二是强化海关内部联系配合。加强各业务部门之间、主管海关与口岸海关之间的联系配合,不影响货物的正常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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