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现在搞物流,除了给政策还给钱奖励!

2008-11-19 11:44: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绍兴作为一个工业企业多、专业市场多的城市,对物流需求很大,但绍兴的物流还处在发展阶段,物流服务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发展,因此,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产业就显得尤为重要。记者昨天获悉,市交通部门近日出台了《绍兴市交通大物流实施意见》,通过规划引导、政策引导、资金引导等多种方式,实现传统运输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做大做强绍兴物流业,切实增强绍兴城市、企业及其产品在国内外的市场竞争能力。 
培育现代物流龙头企业 
根据有关规定,我市各级交通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区域交通物流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和扶持政策,筛选一批重点物流基地。通过5至10年的努力,建成和提升一批以公路(港口)物流为主的交通综合物流设施,形成“以1个省级示范综合物流基地为核心,2~3个市级示范物流园区为骨干,5~8个县级示范物流中心为基础的综合交通物流设施网络”。浙江物流网 
我市还将培育现代物流龙头企业,今后5年,市交通局将着重培育1家省级特种物流龙头企业, 5~8家市级物流龙头企业。各县(市)也要培育1~3家县级物流龙头企业。通过龙头企业的市场整合能力、示范效应,促进交通物流企业规模化发展、集约化经营,推动传统运输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
优惠政策扶持大物流 
我市交通部门还出台了一些扶持政策,引导物流企业快速、稳定地发展。市交通局将建立大物流建设扶持资金,筹措100万资金,用于扶持发展交通大物流建设。浙江物流网 
为鼓励物流企业做大做强,被列入市级物流园区、市级物流龙头企业的,年货运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8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企业,经考核,3年内每年分别给予经营者2万元、3万元、5万元奖励。对新设立的内河水运企业,运力规模达到3000吨、5000吨、10000吨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3万元、5万元、10万元。 
此外,交通部门还在一些规费上给予优惠。如对新建综合物流基地(园区)、中心,取得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证和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注册资金3000万元以上,且总资产5000万元以上的物流企业,3年内给予免征运管费的优惠。对列入市级物流园区、龙头企业的经营性货运车辆,经市交通部门审核后,在市区普通收费公路享受包月或统缴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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