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协会牵头汉莎索赔案中国托运人可追回多付费用

2008-11-18 14:50: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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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鹏报道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与中国外经贸企业协会将牵头,组织中国货主和货代向汉莎等公司索赔赔偿金,同时提醒企业严防上当受骗。 
  “目前,中国到美国一公斤货物的空运费合计为30多元人民币。如果索赔成功,一公斤货物能拿回来5、6元人民币的赔偿金。”中国货代业资深律师韩立德说。“赔款数额还是相当可观的。” 
  近几年来,航空公司向货代、货主企业多收燃油附加费的现象突出。2006年2月以来,美国、加拿大和欧盟陆续对在正常航空运费以外,向广大货主、货代企业收取各种附加费的从事国际货运业务航空公司进行反垄断调查,并对10家航空公司处以近13亿美元的罚款。2006年6月,世界各地30多个代表不同利益群体的原告,在美国联邦法院纽约东部地区法院对30多家航空公司提起反垄断诉讼,指控被告通过商定燃油附加费、安全附加费、战争风险附加费等正常运费以外的额外费用,合谋操纵、提高、维持或固定航空货运服务价格,使原告和其他集体诉讼成员额外支出了航空货运服务费。 
  慑于美国反垄断法的威力和众多原告巨额索赔的压力,上述被告中的德国汉莎航空公司、汉莎货运航空公司、瑞士国际航空公司主动与原告所代表的和解集体达成《和解协议》,以同意支付8500万美元,协助原告向其余被告提起索赔诉讼为条件和解集体诉讼。 
  根据美国、加拿大法律及法院判例,中国企业如不领取和解金或赔偿金,将由外国原告集体成员分享。中国间接购买者不去领取和解金,中国企业应得和解金将由中国直接购买者分享。对于中国企业而言,适度参与在境外进行的航空货运反垄断诉讼,及时提交索赔申请,登记诉讼请求,领取应得和解金或赔偿金,属于比较经济的选择。 
  而一些中国货代、货主企业对索赔的顾虑是对索赔牵头人的疑虑。近来一些外国私人公司纷纷通过各种渠道与中国货主、货代企业联系,要求代理中国企业领取和解金,并收取中国企业应得和解金或赔偿金总额33%的佣金。对此,美国联邦司法中心郑重提醒有关法院、律师及集体诉讼成员“在达成和解协议以后,可能会有人通过对一定比例的索赔主动提供“索赔服务”的方式引诱诉讼集团成员;这种行为会带有欺骗性地剥夺和解协议提供给诉讼集团成员的赔偿金,并且会危害法院控制集团诉讼律师费的职责”。因此请中国货代、货主企业注意防范。 
  由于这种事情没有先例,很少有人知道正规的操作程序,若有人意图从中牟利,是非常容易的事情。日前,代表我国货代、货主利益的中国货代协会、中国外经贸企协已委托我国律师所协同美国、加拿大的律师所参与反垄断集体诉讼或通过和解索回航空公司通过垄断多收的燃油及其它附加费。“货主、货代委托相关协会出面索赔,一是可以节省索赔费用,此外还可以消除怕得罪航空公司的顾虑。” 
  韩立德说。据悉,各货主、货代企业可分别登录中国货代协会、中国外经贸企协网站,下载、填写附件所示表格,准备航空运单、运费、附加费收据、发票等证明材料,并在2008年12月31日前将填写完毕的相关表格和已收集到的证明材料邮寄各自所属协会。如果索赔成功,扣除必要的律师及诉讼成本费用和支出后,两协会将按照货主、货代企业分别应当享受的份额,返还给提交了合格索赔资料的货主、货代企业。 
  “虽然此次索赔的主要对象是汉莎至美国航线,中国货主和货代的运费数额较小。但现在有许多类似案件紧跟汉莎案的步子,会有更多的赔款产生。国航、大韩、新加坡航空等经营中美航线的主流航空公司都在被索赔之列。汉莎案成功索赔后,会给后来的索赔案奠定成功的基础,给中国货主、货代带来更多的赔款。”业内专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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