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商业30年:从粗放走向集约
2008-10-29 0:46: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不久前,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公布了2007年中国医药商业百强名单和经济运行情况分析。2007年,我国医药商业毛利率为7.89%,费用率为6.48%,利润率首次达到1%以上,为1.21%。按照国际惯例,医药商业毛利率如果维持在4%,利润率应该达到1%。这说明,我国医药商业总体经营和费用控制已经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今天,走进北京医药股份、广州医药集团、上海医药股份等国内知名医药商业企业的物流大厅,你会惊叹于ERP管理带来的整齐划一、科学有序,这些企业的市场价值已经得到国际认可。目前,我国医药商业已经处于高度集约化的“前夜”,国内排在前20名的医药商业企业销售总额已经占全国医药产品销售总额的42.33%;国内最大的3家医药批发企业销售总额达到773.37亿元,占医药商业市场销售总额的19.21%。
不论是医药商业企业的经营管理还是行业格局的变迁,我国医药商业完成这一巨变仅用了30年的时间。今天,当我们回首过往的岁月,心中的痛苦和喜悦未免交织萦怀……
——编者按
统购统销落幕
上世纪80年代末以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医药商业实行的是统购统销经营模式,整个医药商业全部被国企垄断。1950年,中国医药公司成立后,建立了大行政区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药公司。为了健全采购供应体系,先后成立了天津、上海、广州、沈阳、北京、西安、重庆7个一级医药采购站和上海化学试剂采购供应站(西安、重庆供应站于1957年前陆续撤销),省(自治区)医药公司先后建立了二级(地、市)医药采购批发站和县医药公司(一部分与县药材公司合并),形成了四级调拨的计划模式。
上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医药商业模式有了变化。而近十几年来一直处于全国领先地位的浙江医药产业正是得益于浙江医药商业体系上世纪80年代末在全国率先挣脱计划经济束缚的结果。据时任浙江医药公司总经理、现为浙江医药行业协会会长的赵博文回忆,1989年,浙江省医药公司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打破原有计划经济层级采购模式,各医药批发站可以跨区采购和供应,打破四级批发的层级制度,各级批发站都可以到医药生产企业采购,价格、服务、质量首次被引入市场。“该决定一公布就遇到了巨大阻力,但是计划调拨的弊端显而易见:渠道单一,条块分割,医药公司坐等产品进门,缺乏主动性,人浮于事。打破四级调拨模式后,一下解放了90多个县级站,他们不再受到上级站的计划控制,可以根据市场需求进行购销。一年下来一算账,能力强的县级站居然比二级站经营业绩都好。”赵博文认为,医药商业放开后,对浙江省的医药工业产生了重大影响,正是这些采购站引入市场竞争概念,在采购商品中货比三家,才使得工业企业有了优胜劣汰的竞争意识,提高了产品质量。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后,医药商业迎来了真正的解放,统购包销、四级站体制被打破,很多下级医药站开始办企业进行药品销售;工业进入商业领域自销;一些新的批发企业开始出现。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朱长浩评价,放开经营后的商业企业可以在市场中享受同等的公平竞争;医药流通从单一的国有模式,逐渐形成国有、民营、合资包括股份制企业共同发展;国外先进的总代总销、区域代理经销、直销、零售连锁等开始出现。
如果把10年作为一个节点进行比较,能够清晰对比出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带给医药商业的巨大变化:1987年我国医药商业销售额为197.48亿元,而2006年为3359亿元,后者是前者的近20倍;1987年我国医药商业的利润为9.79亿元,2006年的利润为23.48亿元,利润翻了一番……
大步迈向市场化
“医药流通体制改革的过程是一个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医药流通体制的改革要比医药工业(制造业)的改革滞后,因为我国医药工业在上世纪80年代初改革开放以后就全面向国外开放,而医药流通领域因为种种原因直到2001年中国加入WTO之后才逐步向国外开放。”朱长浩说。
1980年5月,当我国第一个医药合资企业——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在天津成立时,国家医药主管部门对医药流通领域的对外开放还十分谨慎,仍然强调“个体、民营不能搞批发”,这就延后了医药流通体制改革的时间表。
对此,曾担任原国家经贸委医药司司长、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局副局长,现任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常务副会长的于明德说:“因为当时全国1万多家批发企业多、小、散、乱,我们担心外资一旦进入,中国医药商业会被冲垮。”
然而,忧虑并没有变为现实。在中国“入世”后相当长的时间里,外资并没有进入中国医药商业领域。对此,于明德一语道破天机:外资企业当时不认可中国医药商业企业的价值!
一些公开数据可以对这一观点进行佐证。2001年,我国医药商业粗略统计有1.7万家,销售额超过10亿元的有10多家,超过50亿元的只有3~6家;零售企业12万家,最大的连锁药店年营业额只有5亿元;行业平均利润率不到1%,而费用率却高达10%以上,全国有一半医药商业企业汇总性亏损。即使到了2003年,全国医药流通企业仍然缺乏龙头,前3位所占的市场份额之和仅为13%。
2000年,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董事长陈济生正是在这样一个关键时期走上了领导岗位。也许当时她并没有意识到,中国医药商业正处于下一个10年的关口,中国医药商业的美好未来将在他(她)们这一代企业管理者手中缔造。
陈济生曾描述过当年医药批发企业的状况。沿用的流程是产品从生产工厂的仓库到批发企业的仓库,再卖给药店,药店还设有一个仓库,药店再拿出其中一部分上柜销售。医院也是一样,也设有自己的库房,而且随着药品种类增多,需求增加,库房建得越来越大。药品从出厂到消费者手中经过的环节多,层面多,不仅增加了流通成本,还产生了大量不必要的重复性劳动。国际上的商品流通从批发到零售的过程中,利差大致是15%,在我国却是不确定的数字,因此容易给人造成这样的印象:医药批发业很赚钱。这种看法甚至吸引了行业外的许多企业参与到医药流通行业中来。这种传统的批发运作的业务流程实际上制约了企业的有效整合和发展,使得企业的竞争能力大大分散。整进整出的流通方式已经不适应服务的要求,客户越来越走向随机的、小批量和多批次的服务要求,这种模式的变化使得医药批发企业要寻求自身的发展,必须采用配送的方式。“在北京医药股份公司成立之前,我们就已经对国外医药配送批发企业进行了考察。在美国,医药流通企业采用的是‘医药配送中心’这样一个概念。我们知道,商品流通的速度越快,资金流动越及时,企业获取的利润越高。当时在美国,我们看到仅有10家物流公司就满足了全部市场需求。
2000年后,陈济生以“必须跟国际接轨”的决心着手建立现代化物流中心,从引进设备到软件系统整整磨合改进了3年。正是这3年,国内大型医药商业公司也在做着同样的事情——管理理念更新,上马一流设备,开始拥有巨大的吞吐量,购并重组风起云涌。
也是在这一时刻,以国家为导向的规范医药商业市场的工作也在同步进行,为商业领域的集约化加了一把火:1998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第一项工作就是加大力度推行医药工业和商业的GMP、GSP规范。
一位医药商业企业总经理表示,GSP认证在全行业的影响是非常深远的,大家第一次有了现代化医药批发的认识,建立库房,药品摆放、温度设置、完整的购销录、冷链的设置等一系列新的操作流程都是从那一刻建立起来的。
据了解,GSP认证之前,国内医药企业大部分沿袭着传统的运营模式,没有建立现代信息及物流管理系统,管理手段落后导致效益低下,而成本、费用居高不下。国家强制推行GSP后,形成了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保障企业效益的有形品牌,有利于发展一流的医药企业,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经过认证的“洗礼”,25%以上的不合格批发企业被淘汰,医药商业企业减少到1万家左右。尽管这一数字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太多,但是对行业形成有进有退的良性循环还是起到了决定作用,同时将行业装备水平和管理理念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商业价值获认可
到了2006年,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发布的百强名单振奋人心:销售规模超过百亿元的企业有3家;过50亿元的有9家;过30亿元的企业达到15家;过20亿元的企业有27家。医药流通排位前20名的企业销售总额达到1419.48亿元,占医药市场销售总额的42.25%,利润占医药商业利润总和的69.16%,市场集中度和经济效益集中度显著提高。
2005年1月,境外企业向中国医药商业伸出了第一个橄榄枝:永裕(香港)医药有限公司悄然与上海康健进出口有限公司合资,组建了永裕(上海)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永裕),注册资金为1200万元人民币。上海永裕成为国内医药流通领域首家由外资绝对控股的合资企业。此后,外资进入医药商业的速度明显加快。2007年被誉为合资年:5月上海医药公布将在全资子公司上海沪中医药有限公司重组的基础上,以股权转让的方式与日本铃谦株式会社合资设立上海铃谦沪中医药有限公司,主营药品分销业务;9月,湖北九州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其官方网站正式对外宣布,九州通集团以截至2006年底评估的净资产值为基础与境外公司合资,成功引进外资6000万美元,境外公司占合资后九州通集团29.63%的股权;紧接着,业内又传出湖北同济堂与一家美国风险投资公司合资的消息,据悉,第一期资金3000万美元已经到位。
“2006年后,中国的医药商业逐渐受到外资的青睐。商业价值被认可后,合资的股值往往高出实际价值数倍,这是工业企业不能企及的。”于明德说。
纵观医药商业改革开放30年的成绩,朱长浩认为,第一是实现了产权多元化,多种经济成分都已进入医药商业领域;第二是医药流通企业的规模化、集约化趋势突出,区域经济特征凸显,经营模式多样化;第三是医药流通企业的整体素质有了很大提升。医药流通经营模式的多样化体现为总代理、区域合作、零售、直销医院等多种形式的发展,从而形成了全国龙头与区域龙头并进,把市场推向了有效、有序竞争。特别是2000年,原国家经贸委下发的《深化医药流通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到2005年要扶持10家年营业额超过50亿元的医药流通企业。“现在回过头来看,我们已经实现了这一目标。”朱长浩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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