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滩网购 快递业谁是最终获“宝”者

2007-9-10 16:15: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这年头,谁没 ‘淘宝’过呢?”工作多年的小张说, “白天我要上班,根本没有时间逛商场,经常都是在淘宝网上购物,这样才使得我这个 ‘购物狂’不至于挨饿。”
    说起网上购物,不能不说淘宝网。这家目前国内规模较大的购物网,仅在上半年,网上销售额就多达157亿元。
    商业互联网时代的迅速发展,实现了人们眼看屏幕、手点鼠标、即得商品的愿望。网上商城不断涌现,带给我们的有价格的优惠,还有周到的服务。网络购物,这种坐在家里,就可以货比百家的购物方式,现在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推崇——足不出户,就能买到自己心怡的东西,已融入我们的购物观念。
    随着网购消费链条的不断延伸,快递公司的业务也日趋辐射其中,意欲从庞大的交易额中分一杯羹。于是,介入网购的快递公司的数量不断增多,规模也不断增大。
    在网购消费行为的带动下,作为网上购物的 “运载体”——快递公司,成了人们购物过程中不可剥离的重要环节。
网上店主掀起您的盖头来
    “前几天,我在网上拍到了1元的手链,加上运费15元,自己还觉得沾了很大便宜,没想到手链拿到手后,到市场一看手链也就值8元,心里这觉得挺不平衡的。以后再拍1元商品时,一定加上运费,合计合计,看值不值再做决定。”采访中,一位姓王的女士说。
    如今,在网上拍卖 “便宜”商品的卖家越来越多,像王女士拍到这么 “便宜”商品的消费者为数甚多。
    1元商品固然便宜,是货真价实吗?是运费过高增加了购买成本?还是个中藏有蹊跷?带着诸多质疑,记者采访了在重庆市北碚区淘宝网开店的钻石级业主唐先生。
    唐先生说,像这样1元拍商品的店铺很多,这是店主的一种经销方式,也是为了让更多的人来光顾店铺,多带点 “人气儿”。
    “店主就这样以 ‘赔钱’方式,来赚 ‘人气儿’吗?”
    面对记者的疑问,唐先生说:“怎么会赔钱呢,这只是一种经销方式,不仅不会赔钱,而且赚的殷实。确实1元拍出去的商品那肯定是赔钱的,‘猫腻’在运费上,因为平邮一般在3元左右,快递省外的也在6元左右,在网上店主们就会标出平邮8元左右,快递12~15元。卖家有时候本钱亏了,但是可以在邮费弥补一点,这对业内店主们已是公开的秘密。”
    “您也经常用这种经销方式吗?”
    “是啊,刚开店时也不懂,有一次,我进了一批小商品,加上运费也就18元,发到网上后,一个星期也没人问津,没办法,找原因吧。后来,我发现在网上同一种商品价格是按照次序来排列的,便宜的在前,以次类推。我在网上一查最便宜的是4元,但不加邮费,加上15元的邮费共19元,比我的商品还多1元,这时我也改变了经销方式,标出3元(不含运费),但是加上15元的运费还是18元,这样我的商品就排在第一,光顾店铺的人越来越多,这样也带动了别的商品销售量的增加,一举两得。”
    “便宜商品低价拍卖尚可赢利,可是我在网上还看到,有拍1元的数码照机、MP3等贵重商品,”记者不免疑惑, “用这种经销方式怎能不赔钱呢?”
    “这也是商家的一种手段,如果让买家拍到1元贵重商品,那商家非吐血不可,商家不会轻易让买家拍到,一般也是拍不到的。这也是让众多消费者参与,来哄托 ‘人气儿’的。”唐先生成竹在胸。
    “快递公司知道你们这种经销方式吗?”
    “不太清楚,许多快递公司都在争抢网购这块市场,因为我在网上的销售量很大,有许多快递公司主动与我联系,要我从他们那走货,还给出了5折优惠,而且基本不续重。”
    如此看来,快递公司为了讨商家的好,还给了商家许多优惠,而最终买单的却是消费者。
    就此问题,记者进行了咨询。河北省消协的一位负责人说: “商家随便上涨邮递价格显然是不对的,依据我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此类情况属于严重剥夺消费者知情权,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
    快递业是一个高度竞争性的行业,竞争势必会导致价格下降,而在目前的条件下,仅仅依靠企业自己的力量,或从内部寻求改变的力量对有些企业来说是比较困难的。那么快递企业靠什么才能生存发展呢?
抢滩网购
    快递声疾暗流涌
    且不说,网上开店儿能赢多少利;也不提,承揽网上购物业务的快递公司,能挣多少钱;倍令商界关注的是,在网上消费链条尚未规范、尚未成熟的背景下,一场抢滩网购经营空间的 “市场争夺战”,却暗流涌动,正悄然拉开 “会战”序幕。
    电子商务的快速增长,为快递行业创造出无限商机。
    在去年,浙江邮政就与阿里巴巴旗下的淘宝网合作推出网上商城,用户可通过该商城完成集邮品、书籍等商品的交易。浙江邮政目前暂时负责其网上商城货件的配送,但据透露,国家邮政局已与阿里巴巴签订了合作备忘,不排除未来在淘宝网其它交易货物的配送上达成进一步的合作。
    德国快递巨头DHL也与阿里巴巴达成合作,主要负责阿里巴巴海外快件投递。
    而在上个月,国内最大的民营快递公司申通快递的董事长陈德军曾表示,申通将与国内最大电子商务公司淘宝网,签署排他性合作协议,成为淘宝网唯一指定的商品配送商。 申通快递此举,董事长陈德军这样解释: “转型是市场的需要,也是未来新 《邮政法》的迫使。”
    与此同时,北京 “宅急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 “宅急送”)也大搞 “电子商务物流服务推介会”,吸引了国内运营 “网上购物”和 “电视购物”上百个知名企业。宅急送集团副总裁熊星明坦言: “只有向社会零散小件、电子商务等领域拓展,才能顺应市场变化的需要。”
    近些年,以快运著称的宅急送,将业务项目锁定在世界500强客户。十几年下来,已搭建了快速高效的快运网络,仅次于中国邮政。忙于项目客户开发的同时,主要竞争对手顺丰快递,在利润丰厚的小件业务上已经颇有建树。
    随着人们消费观念的改变,网上购物的人越来越多,电子商务逐步走向成熟。不同的快递公司,也在不断地调整着各自的运营战略。“今后’宅急送’的业务重心,将调整为小件业务,”熊星明介绍,“小件业务会为电子商务配送带来更多的商机。”
    易观的数据显示,第二季度,淘宝网在国内电子商务市场的份额达到83%。申通、圆通等快递公司,由于网购的火热,快件的数量也开始猛增。
    记者了解到,在河北省石家庄市申通公司的快件中有六成以上来自网购,公司派件员小王告诉记者,现在他每天送的包裹比前几年多了两三倍,到现在为止,最多的时候他一天送了60个包裹,其中至少有40个是网上购物的东西。
    仅小件业务,宅急送去年以92%的速度递增,今年上半年更是以超过100%的速度扩张,此外,还有众多的快递公司,在原来业务量日趋增多的大势下,也踌躇满志,跃跃欲试。
    如今,网络快递已经走向了网购的服务范畴,种种迹象表明,电子商务这片空间,正弥漫着浓浓的硝烟味,如果缺少规范的行业管理,势必会在这个领域引起“你死我活”的恶性竞争。很可能在不远的将来,成为众多民营快递业,群雄逐鹿,拼杀竞争的“红海”。
    网络快递这片争抢地盘的“红海”里,有些快递公司不择手段地在贿赂网上店主,那么店主们到底买不买他们的账呢?
选择快递谨小慎微若 “选美”
    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位经常网购的消费者,她说: “虽然快递不是网络卖家的服务范畴,但是对于我这样的买家来说,它就是卖家的服务窗口。快递行业综合素质所支撑的服务水平的高低,会直接影响我以后是否再度光顾。”
    因此,无论快递企业怎样采取优惠条件来 “收买”商家之心,商家在选择快递时还会小心谨慎的。
    在河北保定市,记者采访到一位在淘宝网开店多年的王先生。下面是记者与王先生的对话实录:
    记者:请问您在发货时,都用过哪些快递公司呢?
    王先生:我用过圆通、申通、顺风和EMS。
    您有没有用过一些小规模的快递公司呢?
    “没有,因为那些公司很没有保证。发了货,总是叫人提心吊胆,我以前也在网上也买过东西,遇到过类似事情,所以自己开店后,在选择快递公司时非常谨慎。”
    您应该是经常发货,那么您作为这些快递公司的老客户,他们有没有给您一些优惠条件呢?
    “起初发的少,也没有什么优惠,可是随着生意的不断增多,业务量增大了,就会有一些快递公司主动找上门来,开出一些优惠条件。我也是“货比三家”,谁的价格低,条件好、发件快、不丢损,才是我的考虑范围。而且,我们会根据买家的要求,选择快递公司。”
    那么您能谈谈具体过程,以及是怎样给您优惠的呢?
    “生意多了,我就给圆通公司打了电话,与他们具体谈了谈优惠问题,他们也答应了,给我的价钱是省内5元,全国只要能送到的地方不超过8元,市内免费。”
    是否只有圆通一家给了您优惠呢?
    “不是的,有些地方圆通是送不到的。顺风和EMS没有优惠。申通的一个经理,到了我家里与我当面谈了谈关于优惠的问题。那位经理说: “我们的服务好,省外10元,省内8元,市内免费,而且基本不续重,希望你可以与我们合作,只用我们的公司发货。”而且每一个月和快递公司结一次账,最后结账时还有一定的优惠。
    即使开出再好的优惠条件,我也是慎重再慎重的选择,决不会因为优惠条件而动心的。我坚持的原因是:不能因为便宜 (指快递公司)而对我的新老客户不负责任,影响我店的回头客。”
    消费者没有在发货单上签字之前,能不能打开包裹看呢?
    我收到货时可以看,因为我是他们的大客户,而普通的买家就不可以了。
    很显然,网购行为涉及到的核心问题,是价格和服务水平问题!对于服务水平,可以选择客户或网上店主心仪的快递公司,但是,网络快递价格由谁管呢?
    上海市消保委主任胡正昌建议,行政管理部门有必要尽快制订、出台快递服务标准等行业规范,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管理。
网购配送“指腹为婚”不可能
    申通与淘宝网签署排他性合作协议,成为淘宝网唯一指定的商品配送商。这势必会对网络快递在规范网购价格上带来一定的好处,从一个层面上来看,这会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一目了然,也会更加清楚所消费的每笔费用的出处。但是从另一个层面上来看,这样实际上是限制或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自由是否会带有垄断性?是否与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抵触呢?
    带着这个疑问,记者连线了淘宝网公关部负责人黄女士。
    她说: “我们在与申通合作,但同时与我们合作的,还有有中国邮政、圆通等一些快递物流公司,我们不会与任何一家快递公司签排他协议的。我们淘宝网上半年每天的销售收入近1个亿,这怎么可能交给某一个公司来完成呢,一个公司也是承担不起的,我们也只能建议这个地区,用这个公司是比较好,另一个地区,另外的一个公司比较好,我们会给他一些建议,也就是消费引导的建议,但是我们不会指定在交易过程中一定用申通或某一公司,而进行排他的。”
    那么对于网上店主随意提高快递价格一事,黄女士说: “这是商家的一种经营方式,在快递的费用上我们会提出一些建议,比如长三角地区我们建议的是5块钱,对商家来说,他标出来的是一个价格,但是在与买家交易的过程中会有一些协商,可能会免掉,也可能是由买家或商家承担这笔费用,这是我们作为一个第三方的交易平台不可知的,这也是他们在交易中很随机的。”
    说到费用产生的随机性,黄女士分析道,如果我们给一些建议,在店主与消费者的交易过程中应该是5块钱,如果你给出10块钱,那么势必你在某一环节是劣势的,我们在淘宝网上有一个页面,我们的宗旨就是畅通网上购买和出售渠道,因为我们只是一个第三方的交易平台。
    第三方物流对淘宝网来说已是一个不可或缺的一份子,当记者问到在物流领域有什么设想时,黄女士说:“我们现在没有在物流这个领域过多的介入,我们也希望在这方面做些什么,不过我们下一步也会考虑与物流公司进行合作,但是也没有想好,时机还不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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