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期待科学的标准

2007-8-10 10:30: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编者按:
    近日, 《物流园区分类与基本要求》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公示于众,为我国物流园区的标准化、规范化发展提供了可量化的尺度。如何看待这一标准、完善这一标准,已成为当前物流企业的一个重要话题。
    由于我国物流园区起步晚、发展快,各类物流园区的规划背景、定位和软硬件水平差别很大,明显存在着 “规划不合理、发展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一方面,很难满足物流园区的产业积聚和成本集约的需求,经济运行中的物流成本居高不下;另一方面,物流园区定位不明、物流设施不配套、服务功能不健全的情况十分突出。如何对物流园区及其分类予以界定,对物流园区的现状与发展方向提出指导性的标准,已成为业内共同关注的问题。 《物流园区分类与基本要求》国家标准的制定,对促进物流园区的规范发展,以及从技术标准的层面上可以为政府主管部门对物流园区的规划和建设提供依据。
    上海市标准化研究院以2005年上海市科委立项的技术标准专项——“物流园区评价体系”上海市地方标准研制课题作为研究基础,系统实地调研了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湾等区域的近20家物流园区,并参考了2006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组织的 《全国物流园区发展调查报告》的研究成果,借鉴了《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价指标》国家标准和《工业开发区建设规范》上海市地方标准的研制思路,提出了该标准的初步框架。
    该标准由上海市标准化研究院提出,由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作为技术归口单位,上海市标准化研究院、同济大学、上海西北物流园区、浙江传化物流基地、华中理工大学、上海市物流学会、深圳宝鼎威物流有限公司、云南浩宏物流集团等单位联合起草。
    目前,我国物流园区尚处于探索和发展阶段,其硬件设施和软环境差别较大,投资主体和运营模式也各有不同,很难对其规划、建设和运营进行统一的规定,故该标准定位为推荐性标准。
    该标准的基本思路是在尊重我国物流园区当前立项审批、开发、运营模式和现状的前提下,为物流园区规范规划和建设提出基本的、通用要求,并坚持所有规定和要求与国家现有的相关法规及标准相衔接。
    该标准给出了我国物流园区的分类类型与基本要求,适用于政府主管部门对物流园区的界定,也可以作为对物流园区进行规划、设计、建设与规范管理的依据。
    西安交通大学教授冯耕中认为,要看一个国家标准的作用,首先要看其适用范围和基本定位。从一个项目运作的角度看,可以分为项目规划审批、项目实施、项目运营几个阶段。那么 《物流园区分类与基本要求》国家标准应该是主要定位于项目规划审批阶段,主要适用于政府主管部门对物流园区的界定和认定。所以,这个标准可以理解为是国家在物流园区政策执行过程中的一个基础性工作,有利于支持国家相关政策的执行。
    因为物流园区项目更多地带有土地开发的性质,所以在这个标准中的三个指标:占地面积;配套的行政办公、商业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比例;投资强度是核心的三个指标,也应该是政府部门、企业各方对这个标准最为关心的内容。
    在该标准中,关于占地面积的指标定在1平方公里以上。按照这个标准,大量的物流园区不能被认定,有如下几个情况出现:在 《全国物流园区发展调查报告》中涉及到的207个物流园区,有55%的园区在1平方公里以下,仅有45%的园区符合这个标准;在国家批准的8个保税物流园区中,宁波保税物流园区、厦门保税物流园区、深圳盐田港保税物流园区三个园区不符合这个标准,形成了政策上的冲突;一些典范如浙江传化物流基地也不符合这个标准,被排除在物流园区范围之外,从普洛斯全国各地物流园的建设规模看,绝大多数也不符合这个标准。因此,这个占地面积的指标究竟应该定为多少,科学依据是什么,需要深入分析和研究;另外,不同的地域在物流园区的建设面积上是否采用同一个指标也是值得进一步探讨的。
    在该标准中,物流园区分为货运服务型、生产服务型、贸易服务型和综合服务型四类;在非物流用地上采取不同的标准,即货运服务型和生产服务型物流园区所配套的行政办公、商业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应不大于园区总用地面积的10%,贸易服务型和综合服务型应不大于30%。因为物流园区的分类本身是一种定性的分类,无法严格用一些量化的指标来进行区分。所以,在实际执行时,这样的标准就会遇到困难。因为从各项指标的要求看,贸易服务型物流园区的指标要求最低,而非物流用地的标准又为30%,从物流园区自身的运营看是四种类型当中条件最为宽松的,不出意外,这种园区会成为大家追求的对象。
    上海睿文物流咨询有限公司研究院首席顾问兼院长徐文静更是提出了具体的建议。他认为, 《物流园区分类与基本要求》的英文中使用了 “classification”,建议对此进一步斟酌,是用 “classification”还是用 “type”,哪个词汇的含义更贴近。综合服务型物流园区的依托对象与前面几种类型的物流园区在内容描述上并不一致,能否将 “依托城市配送、生产制造业、商贸流通业等多元对象而规划”修改一下,将依托产业改为依托交通、生产和流通设施,这样前后就一致了。
    《物流园区分类与基本要求》应当明确与现有相关物流设施的关系,特别是应当明确与那些已经以政策法规形式确定的相关物流设施的关系,如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 “保税物流中心”、 “保税港”等,标准应当与政策法规保持一致。
    尽管 《物流园区分类与基本要求》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中还有不完善的地方,还有待于实践的检验,但该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无疑会推动我国物流园区走上健康、规范、标准的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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