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应该从哪些方面“解放”农民

2007-7-14 11:36: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日前,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撰文表示,鉴于我国农民对我国的社会建设和国家发展做出了巨大的牺牲,现在的国家政策要对得起他们。他认为,仅仅以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土地、工资差和未上社保等几项,农民建国后为工业化和城市化提供的积累,最保守估计也有30万亿!
  所以,为了补偿他们,国家政策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着重放活:1、改革和清理各种限制性的体制和规定,鼓励农民创业。对个体工商户,包括一些微型和小型企业,不再实行注册登记制度,而改为备案制;区别对待,允许庭院和住宅经营;允许农民进城出售农业产品,并到城市中从事贩运、摆摊、服务等非正规经营和劳动;只要不违法,在资本金额度和经营范围等方面,尽可能放宽限制。2、放宽金融方面的管制,使农民创业有融资体系的支持。要宽容民间借贷,只要不是集资诈骗、洗钱、赌博等等,采取允许的政策;积极发展乡村银行、贷款公司、乡村贷款担保公司等金融组织,改变资金从农村向城市流动势头,为农村留住资金,要使城市富余的资金向农村有市场的项目流动。3、放活土地政策,使农民能获得财产性的收入。比如,有的农民已经在城市里生活,或者因继承遗产等因素,有闲置的宅基地,就应该能向城市居民出售。城市居民的住宅可以转让,农村居民的住宅也应该允许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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