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快递风生水起
国内第一家从事快递业的民营企业成立于1993年,不过这家名为“快客达”的公司如今已销声匿迹。但一家“快客达”倒下来,更多的“快客达”正在风生水起。经过10多年的发展,目前我国从事快递业的民营企业上万家,从业人员多达100万之众,年营业规模在100亿元人民币左右。主要分布在以上海、广州、深圳、北京为核心的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环渤海经济圈。
民营快递企业从诞生的那天起,就以与传统邮政业完全不同的运作模式,提供了传统邮政难满足的服务。它以工商、金融、贸易、海运业为主要服务对象,以商务文件、小包裹为传递内容;采取了“门到门”的服务方式,承诺在严格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寄递任务。正是这种贴身、高效率的服务,使民营快递业得到了社会越来越多的认可,在一个较短的时间内获得了快速发展。
来自上海市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2006年,本市非邮政快递企业的快递业务量为1.64亿件(不包括在外省市分支机构业务量),日平均业务量为45万件,占上海快递业务量近九成,为同期邮政系统快递业务量的7.8倍。而在这些非邮政快递企业中,民营快递在企业数量上占据了大头。本市467家独立核算法人非邮政快递企业中,私营企业为283家,占被调查企业的60.6%;有限责任公司为145家,占31%;股份合作为10家,占2.1%;股份有限公司为9家,占1.9%;集体和外商投资企业各5家,各占1.1%;国有和其他内资企业各4家,各占0.9%;联营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各1家,各占0.2%。这个格局其实也是北京、广州等国内一线城市快递行业的现状:绝大部分民营企业的业务集中在同城快递,大都市的同城快递服务基本上都是民营企业提供的。从全国范围看,邮政快递从1995年起年增长率只有2%,市场份额从高峰时期的97%下跌到现在的33%。
同时,民营快递的“鲇鱼效应”也凸显出来,最突出表现在价格的大幅度下降。以上海地区为例。1997年申通在上海虹桥地区建立业务分公司,当时一天的业务量只有40-50票,从上海递送文件到江、浙、沪的价格是每件20-25元,小件包裹的起步价格是30元/0.5公斤。2005年该区的业务量已上升到每天6000多票,但价格降至5-8元。
《邮政法》草案起风波
不过,水涨船高的民营快递发展也不是一帆风顺。去年频繁见诸报端的民营快递企业与《邮政法》草案的纠葛,成为业界关注的热点。
业内人士介绍,我国邮政法规定,信件和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由邮政企业专营,实施细则对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做出了明确的界定。根据这一规定,上个世纪90年代初诞生的民营快递企业,事实上一直是在“非法经营”。多年来各地邮政部门以维护信件专营为名对非邮政快递企业进行查处,使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非邮政快递企业经营受到影响,民营快递为此不断呼吁,导致新的《邮政法》从1999年开始修订,历时八年却至今难产。
2006年8月,《邮政法(草案)》第八稿出台。因为其前七稿均被民营快递公司质疑并要求修改,第八稿进一步对民营快递的递送范围作了扩展,将信件邮政专营范围由第七稿的单件重量350克以下,降到了150克以下。但同前七稿一样,这仍然未能使民营快递业满意,《草案》再次被民营快递业者联合上书。
民营快递业者对《草案》的不满来自于其限制了民营快递的业务范围。邮政系统的传统业务集中于小重量物品的运送,对物品重量的限制就等于把民营快递拦在了竞争的门外。而民营快递已经经营的快递业务中,小重量快递的份额也与邮政业务类似。上海盛彤实业、上海东方万邦快递、上海信达、上海翼联快递等公司负责人纷纷表示,假使“草案”通过了目前的第八稿,后果则不可想象,150克以内的所有信函邮政专营后,同城非邮政快递将会丧失90%左右的业务,城际间的非邮政快递将丧失50%左右的业务;而5公斤以下的印刷品和10公斤以内的包裹规定由邮政提供,将迫使同城非邮政快递全部“倒闭”,城际间的非邮政快递将会丧失70%以上的业务,全国的物流配送公司、快运和货运公司也将丧失50%以上的业务,年直接经济损失将达上百亿元。
除此之外,《草案》第八稿规定,民营快递和物流企业需要经过邮政管理局方面的行政许可,满足注册资金同城快递50万元、城际快递100万元的标准。目前民营快递业多是以加盟性质来运营,注册资本普遍偏低,《草案》意味着相当多的加盟点将因此无法通过行政许可而被淘汰,民营快递的可递送网点将在瞬间消失。
而要想达到标准,则需要不断的并购和整合。但是,目前国内民营快递业正处于一盘散沙的状态,大量小型快递公司活跃在不同的城市,这如同中国改革开放初期的家电产业一样,数不清的家电品牌拥挤着。它们还没有完成资本集中的过程,还处于最初的无序竞争阶段。这时候以法规的方式使他们强迫性整合,难度之大可以想象。
邮政企业也有说法
民营快递公司一直在为获得合理合法地位而四处奔走。针对民营快递的指责,邮政企业也有自己的观点。邮政方面人士坚持认为,邮政普遍服务由于涉及居民通信权及国家安全等内容,各国大多为邮政企业专营,这也正是“传邮万里,国脉所系”的意义所在。按照1987年施行的《邮政法》,信件应当由邮政企业专营,对于民营快递公司进入邮政专营领地,邮政企业事实上已经做了很大让步。
中国通信学会学术委员会常务副主任顾联瑜表示,普遍服务并不是实行专营的必要条件。邮政普遍服务业务有多项,除信件寄递外,还有其他函件如出版物寄递以及包裹寄递、邮政汇票等业务。法律规定只对信件寄递实行专营,其它普遍服务业务并没有专营。可见信件寄递之所以实行专营,主要不在于普遍服务,而是由信件的通信性质所决定。信件寄递具有特定收受对象和排他性的特点,其内容对于非特定收受对象有保密的要求,包括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因此承担信件寄递的首要责任是切实保障用户的通信秘密和通信安全,这是一项政治责任,不适于市场竞争的机制。由国家邮政单独承担实行专营的道理即在于此。
他指出,快递信件是信件寄递业务中速度较快的一个品种,其通信性质与普通信件完全相同,区别仅在于速度。不能因为是快递,就可以不保障其通信秘密和通信安全了。因此,快递信件作为信件寄递的一个品种,同样实行专营是理所当然的,不涉及是否普遍服务的问题。
顾联瑜的担忧不无道理,由于申办快递企业门槛较低,只需工商注册、有经营地址、联系电话、代步工具即可,因此民营快递中小企业居多,它们虽颇具“价格”和“成本”竞争力,但是服务水平不高。根据上海市消协统计,2005年在上海消费者对于民营快递的投诉为238件,而2006年则激增139%到569件。而2007年1月1日至3月14日,消费者的投诉已经达到211件,接近2005年全年的水平。
此外,业内人士分析,邮政企业捍卫邮政专营权的理由之一,是邮政企业因为承担着农村和偏远地区的邮政普遍服务,给企业带来了很大的亏损。来自国家邮政局的数据显示,邮政每年以农村为主的普遍服务网点亏损达27.67亿元,政策性亏损达14.03亿元。而与此同时,利润丰厚的城市快递业务则不断被民营和外资快递公司蚕食。民营公司对城市快递业务的抢占,让邮政企业很是不平,认为这是“挑肥拣瘦”,只做盈利性业务领域,而无须承担普遍服务的义务。
面临新博弈
随着今年年初邮政系统的政企彻底“分家”,特别是作为监管主体的国家邮政局和作为经营主体的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的分别组建和运行,邮政企业与非邮政企业的关系已经悄然发生变化,而整个快递物流行业的格局,也进入了新一轮的博弈。
“国家邮政局要积极扶持非公经济的发展,建立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规范的服务业准入制度,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快递服务。”国家邮政局政策法规司达瓦司长在介绍新的国家邮政局正在准备开展的主要工作时这样表示。达瓦司长的这番话被看成是一个值得期待的利好信号。然而,除了国家政策层面,企业层面的努力也是不可缺少的,用中国国际货代协会快递工委秘书长刘建新的话说叫做“苦练内功”。
目前低端的国内快递市场,已经由暴利时期进入了微利时期,得益于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快递需求的膨胀而暴富的民营快递老板,日子已经越来越难过了。过去从上海到杭州,一份普通的商务信函可以赚三五百元,而现在只有三五块的赚头。业内人士普遍认为,5年内,国内的邮政和民营快递公司还将有低成本的价格优势,5年后这种优势将消失殆尽。那时,国内的邮政快递企业能否通过独资、合资和合作等方式壮大成民族快递企业的“领头羊”呢?
中国民营快递业面临机制体制的问题。比如,民营快递公司在原始积累过程中,很多都是靠“加盟”、“连锁”发展起来的,这种松散的合作方式在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就会碰到问题,很难再往前发展。但经过初期的发展阶段后,企业后续发展遇到了机制、人才、资金、技术等方方面面因素的制约。天天快递总裁徐勇说:“中国所有民营速递业的资本加起来,还不够买UPS一架波音737的。”而在目前的条件下,仅仅依靠企业自己的力量,或从内部寻求改变的力量对有些企业来说是比较困难的。引入战略投资者是一些企业的解困之道。外商投资企业加快进入中国市场的强烈动机,与民营企业寻求获得进一步提升和发展的愿望,使两者有可能找到更多的合作基础,未来中国版的“联邦快递”,或许就将诞生于这样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