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省交通厅收费公路管理中心向媒体通报相关情况:根据省政府第121号令,《陕西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将于3月15日起开始施行。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非封闭式收费公路的同一主线上,相邻收费站的间距不得少于50公里,相邻收费站间的路口不得设置任何形式的收费站(点)。
相邻收费站间距不少于50公里省交通厅收费公路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收费公路是指符合规定的技术等级和规模,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公路。包括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贷款或者有偿集资建成的公路;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成或受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的公路。目前,我省境内收费站(点)已有242个。
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封闭式收费公路除两端出入口外不得在主线上设置收费站。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需要设置收费站的除外;非封闭式收费公路的同一主线上,相邻收费站的间距不得少于50公里,相邻收费站间的路口不得设置任何形式的收费站(点)。据了解,对于目前一些设置不合理的站(点),管理部门将进行撤并,逐步予以规范。
收费期限届满应终止收费
另外,管理办法还对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做出规定: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届满,应当终止收费。
下列车辆可免交车辆通行费
此次公布的管理办法明确了可免交通行费车辆的范围:其中包括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或者插秧机的车辆;国务院、省人民政府规定的绿色通道上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免交通行费的车辆。
收费公路好路率
应保持在90%以上
另外,管理办法明确收费公路管理部门应保证收费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收费公路好路率应当保持在90%以上,高速公路的路面状况应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同时要求应将收费公路的大、中修工程和改建工程等施工信息,在施工前5日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在收费公路入口处公告施工信息。施工时应设置道路交通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养护作业现场监督管理,保证车辆安全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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