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出租业今年起征收交通规费

2007-3-4 10:27: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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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养路费、货运附加费、运输管理费,此前属暂缓征收。 

为确保国家交通规费的应征不漏,维护货运市场的公平竞争,从今年起,济南市货运出租业将开始征收交通规费。

  交通规费(包括养路费、货运附加费、运输管理费)是国家及省人民政府规定的用于公路建设、养护及其他交通基础设施及事业发展的合法收费,也是营运性运输车辆应尽的法定义务。对于货运出租车辆,在2002年投入运营以来,济南市交通部门为扶持这一新兴行业的发展,暂缓了对货运出租车辆征收交通规费。2002年至今,货运出租车辆已经发展至180余部,为此交通部门也付出了较高的管理成本。

  近期,国家、省有关部门为加快交通事业发展,多次要求严格执行交通规费征收政策,不得擅自减免。为此,济南市局运输管理办公室下发文件,决定对货运出租业从今年开始计征交通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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