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出口加工企业和其他工业企业对原材料的及时供应和“零库存”要求,降低企业营运成本,改善投资环境,福建省提出在福州、厦门、泉州分别设立B型海关保税物流中心,并已得到海关总署同意。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与海关总署签署的《关于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合作备忘录》,海关总署将对福建在扩大口岸开放、对台经贸合作、口岸大通关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在福州、厦门、泉州3地设立海关保税物流中心,国内出口货物、转口货物和国际中转货物、外商暂存货物等均可存于其中,可以吸引更多的海外材料商为福建的企业供货,大大降低企业物流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