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今日开港

2007-12-14 19:18: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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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天津12月11日电 (记者陈杰)今天上午, 我国迄今规划面积最大的保税港区——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一期4平方公里开港。
  规划建设中的东疆为天津港最年轻的港区,是利用疏浚航道弃土人工吹填造陆的半岛,三面环海,一面与陆地连通,南北长10公里,东西宽3公里,包括码头作业、物流加工、综合配套服务三大区域,其中前两个区域中的10平方公里,国务院批准设立保税港区。
  2006年5月,国务院下发《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批准天津滨海新区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提出为适应天津建设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的需要,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在天津港东疆港区设立保税港区。同年8月,国务院正式批复设立天津东疆保税港区,指出其功能和税收、外汇政策参照上海洋山保税港区的有关规定。“此外,可根据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相关要求,在机制、体制创新等方面先行试验一些重大的改革开放措施。”赋予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先行先试的历史使命。
  今年1月,海关总署《关于支持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总体意见》说,支持东疆保税港区建设,“逐步形成与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区’相仿、具有全面保税功能的大型综合性‘海关保税监管区域’”。条件成熟时,在此进行建立自由贸易港区的改革探索。
  东疆保税港区集港口、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等优势于一体,功能整合,政策叠加,天津海关关长黄胜强说,这里与传统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比较,增加了港口作业功能,实现了真正意义的区港联动,是目前内地对外开放层次最高、政策最优惠、功能最齐全的特殊功能区。
  天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矫捷介绍,与已运行的国内保税港区相比,东疆保税港区突破性地提出,借鉴国际通行规则,实行特殊的监管、税收、外汇、贸易、投资和航运政策,进行综合配套改革,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度开放的综合贸易港区。东疆保税港区依法推行改革,天津市政府通过的《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规定》已于11月1日起施行,为体制机制的创新立法。
  ——创新的口岸监管体制。给予口岸联合监管协调委员会以法律地位,由海关、检验检疫、边检、海事、保税港区管委会等单位组成,联合查验,信息共享,设施共用。对境外入区的货物,检验检疫部门只检疫不检验;对入区的国际航行船舶,实施电讯检疫或者码头检疫,一般不再锚地检疫;对进出保税港区的危险货物,实行异地电子申报,对诚信等级高的企业所申报的危险货物,可视为内陆直接装船,不再开箱查验。
  ——便捷的贸易通关制度。保税港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海关实行备案管理,不实行进出口许可证件管理;从境外入区的货物予以保税或者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从保税港区运往境外的货物,免征出口关税;从保税港区进入国内的货物,按实际状态征税;保税港区企业生产的供区内销售或者运往境外的产品,免征相应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自由流转;国内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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