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引导资金将重点支持现代物流等行业

2006-10-26 11:46: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今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为了增强中山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后劲,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中山市设立了“中山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主要用于对服务业重点行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重大项目的扶持和对服务业名牌、服务业创优活动和贡献突出部门的奖励,引导资金规模为每年1500万元,资金总规模三年内不变。记者了解到,关于中山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运作方法,中山市将出台《中山市服务业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具体指导实施。
       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等重点行业
        据了解,今年,中山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现代物流和商贸服务业、中介服务业、金融服务业、旅游业、文化产业、社区服务业、公共服务业等重点行业;服务业信息化、标准化、人才培养、对外开放等关键领域;服务业发展规划、推进机制、统计体系、品牌建设等薄弱环节。
        在服务业引导资金的支持方式上,主要包括项目贴息、补助两种方式。项目贴息是对使用银行贷款的重点服务业项目,根据项目贷款实际发生额以及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给予一定数额的贴息。项目补助是对中山市现代服务业的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等方面开展的规划研究和关键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相关条件
        按要求,引导资金的申报单位必须是在中山市内注册,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配备合格财务管理人员、资产及运营状况良好的个体工商户、企业及其他相关单位。申报项目应至少符合以下一项条件:(一)列入国家、省、市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或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重点建设项目;(二)能够实现规模化、产业化经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三)能够创立服务业品牌,创新服务业发展模式,形成本行业竞争优势,对本行业发展具有较强示范作用;(四)对加快本地区服务业发展具有较强的引导、示范和带动作用。
        据了解,在申报工作中,除市相关部门直接负责的项目外,各镇区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须经镇区服务业发展专责机构审查后再上报市服务办;各镇区服务业专责机构应对项目单位的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进行审查。市相关部门直接负责项目由负责部门报市服务办。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包括5项内容
        据市服务办的工作人员介绍,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应包括5项内容: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建设背景、建设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申请引导资金的主要原因和依据;资金使用的绩效目标;项目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同时,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还应附有《中山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表》、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项目单位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贷款拨付凭证及利息清单(限申请贷款贴息项目)、项目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市服务办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材料等。如果申请服务业规划研究补助,则由负责单位填写《中山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规划经费补助申报表》直接向市服务办提出申请。两种《申报表》表格均可在市发展和改革局的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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