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和财政部启动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

2017-4-13 7:25:11 来源: 编辑: 关注度:
摘要: 农业部、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 通知提出,按照“一年有起色、两年见成效、四年成体系”的总体安排,将建成一批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高度聚集、设施装备先进、生... ...
 农业部、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
通知提出,按照“一年有起色、两年见成效、四年成体系”的总体安排,将建成一批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高度聚集、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经济效益显著、辐射带动有力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加快补齐农业现代化短板,构建我国“三农”发展动力结构、产业结构、要素结构,形成农民收入增长新机制,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优化、结构更合理阶段演进。
通知明确,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要达到发展功能定位准确、规划布局科学合理、建设水平区域领先、绿色发展成效突出、带动农民作用显著、政策支持措施有力、组织管理健全完善等要求。其中包括,园区农民可支配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原则上应高于当地平均水平30%以上;地方政府支持力度大,统筹整合财政专项、基本建设投资等资金优先用于产业园建设,并在用地保障、财政扶持、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应用、人才支撑等方面有明确的政策措施。
通知要求,各地方应加大对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支持力度。统筹现有渠道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的原则向园区适当倾斜,形成集聚效应。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作用,通过PPP、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等方式,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园区建设。鼓励地方创新产业园管理体制和产业园投资、建设、运营方式。
通知称,2017年,根据各省(区、市)2015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确定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申请创建数量。总产值5000亿元以上、2000亿~5000亿元、2000亿元以下的省(区、市),分别按照3个、2个和1个控制数申请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超报的不予受理。计划单列市名额计入本省指标,由所在省统筹安排上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和广东省农垦总局可单独申请创建1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根据产业园的规划面积、园内农业人口数量、地方财政支持情况等因素,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批准创建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给予适当支持。为体现激励约束,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奖补资金分期安排。农业部、财政部将建立“能进能退、动态管理”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考核管理机制,对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给予奖补资金,并按规定撤销创建资格,对绩效考核成绩突出的加大奖补力度。
通知明确,各省(区、市)应于2017年4月30日前报送申请创建材料,超期不予受理。(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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