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海关应对原产地欺诈有新规

2016-9-13 14:10:00 来源:国际商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假设欧盟对产自某亚洲国家的太阳镜征收反倾销税。在一个特定的时间段,欧盟从该国进口的太阳镜数量突然锐减,但同期从其周边国家或地区进口的同类产品却出现激增。这只是巧合吗?欧盟反欺诈办公室的调查员可不这么看。他们会利用最先进的电子工具,识别欺诈者通过谎报原产地规避反倾销税的伎俩。   在处理此类跨国案件中,掌握完整的货运路径信息是关键。自今年9月1日起,欧盟海关调查员利用新的电子工具更有效地打击海关欺诈。根据新修订的欧盟海关法规,海关可以借助新的IT系统,此系统能记录集装箱海上运输路径,并采集进出欧盟以及在欧盟境内转运的货物信息。这些新型工具能帮助欧盟及其成员国更好地追踪可疑货物,并更有效地发现海关欺诈。
  欧委会副主席KristalinaGeorgieva在欢迎新法规实施时表示,海关欺诈是对公共财政的消耗,需要用更有效和更智能的措施来应对。新的IT工具能更好地应对挑战,而不扰乱合法的贸易。
  海关欺诈(比如谎报原产地、低估货值、错误产品描述等)可能会严重损害欧盟的经济利益。鉴于这些欺诈的跨国性,欧盟希望各海关机构之间紧密合作。
  实践中,新修订的立法催生了两个新的数据库。欧盟海关调查员可以接触到新的记录海洋船只上集装箱移动信息的集装箱状态数据库,该数据库包含海上承运人直接提供的信息。同样,进出口转运数据库也已开发,其中包含货物进入、离开欧盟和在欧盟区内转运的数据。其中,出口数据的采集限于敏感产品,如烟草、酒、燃料等。这些新工具可以增强欧盟成员国海关和欧盟反欺诈办公室识别欺诈操作的分析能力。海关官员和欧盟反欺诈办公室得以通过这两个数据库的交叉对比发现可疑欺诈行为类型。
  此外,为加快调查进程,新修订的立法给欧盟成员国设定了提供调查相关材料的期限,同时也便利了使用基于互助原则获取的作为成员国司法程序证据的相关程序。
  欧盟立法为海关欺诈的识别、预防和调查过程中,成员国之间和成员国与欧盟委员会之间的互助和信息交换提供了法律基础。基于同一法律基础,欧盟反欺诈办公室、成员国海关以及若干第三国会定期展开联合海关行动。
  欧盟反欺诈办公室的使命旨在发现、调查和阻止有关欧盟资金的欺诈,其职能包括就涉及欧盟资金的欺诈和腐败行为展开独立调查,确保欧盟纳税人的钱用于创造就业和经济增长的项目;就欧盟官员和欧盟机构成员的严重不当行为展开调查,以增强居民对欧盟机构的信任;并基于此制定完善的欧盟反欺诈政策。
  在履行独立调查的职能时,欧盟反欺诈办公室可以调查涉及下列可影响欧盟经济利益的欺诈、腐败和其他违规行为的事项:所有的欧盟支出,包括主要有结构基金、农业政策和乡村发展基金、直接花费和对外援助;欧洲财政收入的部分领域,主要是海关税收;欧盟官员和欧盟机构成员有严重行为不当的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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