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3年将对物流企业进行补助

2016-7-26 12:46:00 来源:莱芜日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7月21日上午,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上半年区域性物流中心建设情况,并就新近出台的《济南市加快物流业发展若干政策》进行现场解读。据介绍,《政策》明确,济南市在未来3年里将对物流企业进行补助,其中,对被评为“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的物流园区,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新评为国家5a级的物流企业,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一次性补助最高100万元

  据介绍,《政策》补助范围涉及物流园区、物流企业、物流人才、标准化建设、共同配送等多个方面,且补助力度空前。

  为扶持物流企业做大做强,《政策》规定,对新评为国家3a、4a、5a级的物流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新增纳入统计范围的规模以上物流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新增设立省级总部或区域总部法人的物流企业,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于牵头制定物流行业标准并获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物流企业,将分别给予最高60万元、40万元的补助等;对新建或提升改造的园区型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产品服务型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均给予50万元一次性补助。

  此外,对评为国家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甩挂运输试点企业的物流企业,均给予50万元一次性补助;评为国家级、省级两业联动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补助;新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物流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被评为“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的物流园区,政府将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配送“最后一公里”也有补助

  在各大物流企业纷纷试水的“最后一公里”配送方面,《政策》也给予重大扶持。

  《政策》规定,在拥有物流配送车辆100台以上的物流企业开展物流共同配送试点,予以优先办理配送货运车辆市区通行证,并提供相关停靠便利条件。对开放原有末端实体网点并升级改造为末端公共配送网点且新开放网点数达到100个(含)以上的物流企业,按照2000元/网点的标准给予补助,每个企业最高补助额不超过50万元。对从事智能快件箱布放运营且新增智能快件箱达到300组(含)以上的物流企业,按照2000元/组的标准给予补助,每个企业最高补助额不超过100万元。

  此外,济南市将加大对税收融资支持力度的扶持,对上市的物流企业给予适当补助,对物流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并对重点物流园区和相关物流项目贷款给予贴息补助。

  物流人才创业补助1.2万元

  对物流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政策》确定了扶持办法。据介绍,为推进区域性物流中心建设提供智力支持,济南市政府将对新考取物流师(含高级物流师)资格证达到5人(含)以上、10人(含)以上、15人(含)以上的物流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新认定院士工作站、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物流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补助。

  此外,《政策》鼓励物流人才创业,对首次创办物流企业、符合小微企业认定标准且注册时间为2013年10月1日以后的,给予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对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2年内的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的物流企业,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一次性补助。推行“先照后证”,除危险化学品物流企业外,其他物流企业可就近直接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不需审批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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