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危化品物流行业新政盘点
2016-1-8 15:20:00 来源:中国危化品物流网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2015年国家各部门相继出台了带动危化品物流信息化发展,以及专门提高危化品物流安全性的各项政策和规章制度,包括《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以及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 《推进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中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长江干线全面禁止单壳化学品船舶和600载重吨以上单壳油船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船型标准化率达到70%等内容。
◆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2015年3月发布《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本规定目的是加强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明确由国家铁路局及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统称铁路监管部门)负责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和落实铁路运输企业、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等危险货物运输相关单位(以下统称运输单位)的主体责任。
同时,国家鼓励采用有利于提高安全保障水平的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鼓励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和发展专用车辆、专用集装箱运输危险货物。支持开展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技术以及对安全、环保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研究。
2015年危化品物流行业新政盘点
◆加快信息化促进物流业发展的政策
2015年7月,《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出台,意见鼓励通过互联网+建立高效物流体系,加快建设跨行业、跨区域的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提高物流供需信息对接和使用效率。鼓励大数据、云计算在物流领域的应用,建设智能仓储体系,优化物流运作流程,提升物流仓储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和运转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加强危化品管理的规定
2015年8月,8·12天津港特大安全事件后,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关于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通知强调,立即组织对所有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仓储、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整治重点场所中,危险品物流渠道以及物流中转场所是整治重点。通知要求各地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仓储、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排查居民集中居住区、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危险货物站场、港区、机场、车站、危险品运输物流中转场所、油气罐区等。“
在应急措施中,针对危化品物流领域,提出”加快整合危险化学品物流企业GPS监控平台、高速公路交通运行监控系统、公安交警交通安全管理系统等信息系统资源,统一和规范地方政府危险化学品事故接处警平台“等要求。
◆刑法修正案正式将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入刑
2015年9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刑法修正案(九)》,对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危险驾驶罪作出修改完善:从11月1日开始,违反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处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也可被追究刑责。
从条款可以看出,如果有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仅是驾驶员,负有直接责任的车主和管理者将同样被追究刑事责任。
◆2016年长江干线全面禁止单壳化学品船舶进入
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 《推进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部署建设长江危化品运输体系,要求长江沿江化工园区布局优化,合理控制上游地区沿江石化、化工产业发展,并且长江沿线取水口水源保护区防控措施要完备。
根据安排,自2016年1月1日起,长江干线全面禁止单壳化学品船舶和600载重吨以上单壳油船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船型标准化率达到70%。同时,强化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的监督检查,保障运输安全。
◆在上海从事危化品运输的车辆必须接入监管平台
上海明确规定,凡在上海市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包括起讫地一方在沪)的车辆,必须能够正常接入交通运输部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并向上海市运输管理机构申请接受查验,经查验符合条件被录入《上海市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接入车辆目录》的,方可在上海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
本项规定从2015年9月10日起开始实施。
未按照规定,被查获的违法车辆,交通执法部门将会同公安部门,拒绝其入境上海市,并要求其原路返回。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危化品应急救援模式设计方案
在10月20日主办的第一届全国危险化学品救援技术竞赛上,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副主任王海军透露,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正在考虑继续从四个方面做顶层设计。
一是合理布局救援力量。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部署,科学合理布设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力量,在油气长输管线集中汇聚点、长江流域和沿海地区危化品产业聚集区等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运输企业集中地区,建设危险化学品专业救援队伍和实训基地,配备大型、先进适用应急救援装备,开展区域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服务。
二是进一步完善区域应急联动机制。危险化学品的产业布局、石油天然气管道交汇布局,以及以此形成的产业聚集区都有区域集中的特点,针对这个特点着力完善区域安全生产联动机制建设。探索京津冀地区、一带一路周边地的安全生产联动机制,主要是区域信息通报、决策会商、指挥调度和联合处置机制,提升区域协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三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相关机理与理论研究。开展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的技战术和物资储备理论研究,有利于指导事前各项准备。我国是能源消耗大国,在很多地方都有储存成品油、原油、天然气等储存设施,要研究大型储罐火灾、长输管道泄漏等事故发展机理,同时组织开展对先进装备进行科研攻关。
四是提升救援装备科技保障水平。国家正积极协调各级财政加大应急救援事业的投入,为救援队伍配备专用消防车、消防炮、侦检防护设备、通信指挥设备等先进救援装备,以此提升他们的战斗力。
他认为,当前最急迫的问题就是切实提高这些企业第一时间应对和处置事故的能力:
一是要加强岗位技能培训。保证员工在遇到事故以后第一时间的处置到位。
二是要强化救援力量建设。按照新《安全生产法》规定,100人以上的危化企业要建立应急救援队伍,100人以下的企业也要建立兼职救援队伍或与周边专职救援队伍签订服务协议。
三是要加强队伍训练。通过举办救援技术竞赛、观摩学习、实训演练等方式,提高企业的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加强队伍间的交流。
四是要完善应急预案、演练和培训。预案的制定要有一个基础,就是风险评估。有些企业还没有了解企业的危险是什么就制定了预案,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重要的是,有了预案以后不能束之高阁,要定期组织一线员工开展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开展应急知识普及和应急技能培训。
五是要完善应急物资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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