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查处四起港口航运环节乱收费案件

2015-9-24 12:12: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开展进出口环节收费紧急检查的通知》(发改电〔2015〕551号),部署在沿海、沿江等20省市开展进出口环节收费检查。截至目前,浙江宁波大港引航有限公司、浙江台州鼎安海运服务有限公司等四公司因港口航运环节乱收费被查处。 

  其中,浙江宁波大港引航有限公司因不执行政府定价多收引航费被查处。江苏南通友邦港口服务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收费规则》中航行国内航线船舶拖轮费实行政府定价规定,擅自改变计费方式,按照外贸船舶每艘次12万元,内贸船舶每艘次8万元的标准收取拖轮费被查处。浙江台州鼎安海运服务有限公司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擅自改变计费方式,按照每艘次1万元的标准收取拖轮费。辽宁丹东德海船舶服务有限公司擅自按照200元/次-1000元/次不等的标准,超标收取倾倒垃圾费。

  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出,对于上述违规收费问题,价格主管部门已责令有关单位将多收费用限期退还给企业,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国家发展改革委方面表示,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超标准收费,利用行政权力、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继续深入开展进出口环节收费专项检查,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乱收费案件,将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遇到乱收费问题,企业可以通过12358价格举报平台及时向价格主管部门反映,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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