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货上门”不上楼物流服务引争议

2014-3-4 10:15:00 来源:厦门日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派送单上注明商家将提供“送货上门”服务,可物流公司工作人员却不仅拒绝将货物送到蔡女士家门口,还将她的货物扣押。蔡女士只好求助于集北工商所。
 
  蔡女士说,前不久,她通过深圳市某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厦门集美分公司,从广东寄送8张椅子到厦门,共花费1100元,派送单上注明“商家予以送货上门服务”。几天后,该公司将货物送至蔡女士家楼下。因为椅子较重,蔡女士要求工作人员帮忙将货物抬上楼送到门口,却被以“送货上门”不代表“送货上楼”为由拒绝了。不仅如此,物流公司工作人员还将蔡女士买的椅子载回公司扣押。在多次交涉无果后,蔡女士只好向工商部门投诉。
 
  集北工商所工作人员调查称,这家运输服务公司表示,选择物流派送的物件,一般体积比较大或者重量比较重,派送工作人员送货上楼工作量会比较大,如需送货上楼需要另外支付费用。而蔡女士认为,在填写货运单据时,工作人员并没有说明“送货上门”和“送货上楼”的区别。经过工商人员的多次调解,运输公司最终同意将椅子送到蔡女士家里。
 
  工商部门也提醒消费者,在选择物流公司时,应签订详细的货运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出现问题后的解决途径,减少纠纷的发生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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