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启动第二批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试点
2013-8-21 8:22: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 中信
为抓好工作落实,进一步推进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形成部、省、市三级联动的服务网络体系,近日,商务部决定启动第二批试点申报工作,发布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批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推荐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试点工作方案编制的四要点,重点说明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基本情况,企业在融资、市场开拓、科技应用、品牌发展以及地方政策支持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说明建设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对当地公共服务模式创新、市场环境建设、商贸流通业发展、流通体系建设、经济结构调整、区域经济协同发展的促进作用;重点说明在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方面已经具备的条件和基础,包括规划编制情况、组织领导机构、服务机构或服务商情况、已出台政策情况及相关配套设施情况等;重点说明试点工作的组织机制,明确主管领导、牵头部门、职责分工以及资金保障等方面的情况。《通知》指出,试点申报需要满足五个条件:一是试点地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具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地方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能够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全省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二是能够与当地中小企业工作有效衔接,建立商务主管部门牵头、多部门参与、共同推进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机制;三是符合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要求的城市达3个以上,能够在5年内完成全省大部分城市的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四是具有能够承担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任务的专职队伍,能够按照《省级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规范》要求建设运营省级平台;五是全省中小商贸流通企业社会化服务市场发达,具有一批专业化的第三方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或服务商。
在试点地区选择的问题上,商务部将组织专家对各地试点工作方案进行综合评估,经公示后确定试点地区或试点城市。组织开展对试点工作的阶段性评估和监督检查,研究解决试点中遇到的共性问题,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开展探索经验。
据悉,2012年,商务部、财政部在20个城市试点建设“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并对其中10个试点城市提供750万元专项资金。商务部正在推进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计划用3年时间将其打造成部、省、市三级联动的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并以此作为商务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公共服务、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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